DB11/T 1348-2016 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运行管理技术要求

DB11/T 1348-2016 Natural gas sanitation vehicle operation management technical requirement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348-2016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08-12
实施日期
2016-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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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行业主管部门备注

1176.DB11/T1347-2016地下管线周边土体病害评估防治规范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1)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T19240压缩天然气

汽车专用装置的安全要求”更新为“GB19239燃气汽车

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TSGR0009-2009车用气瓶安

全技术检查规程”更新为“TSG23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运行管理技术要

1177.DB11/T1348-2016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将正文中的“GB/T19240”更新为“GB19239”、

4.1.3中的“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车用气瓶的安装单位应

符合TSGR0009-2009第17条的要求。”更新为“天然

气环卫作业车辆车用气瓶的安装单位应按照TSG23的相

关要求执行。”

1178.DB11/T1349-2016城市照明节能管理规程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1179.DB11/T1350-2016文物建筑修缮工程验收规范北京市文物局

1180.DB11/T1351-2016林木采种基地建设技术规程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1181.DB11/T1352-2016主要花坛花卉种苗生产技术规程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养老机构图形符号与标志使用及设置

1182.DB11/T1353-2016北京市民政局

规范

1183.DB11/T1354-2016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复审调整为推荐性标准

低温作业和冷水作业职业卫生技术规

1184.DB11/T1355-2016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09

ICS43.160

T5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348—2016

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运行管理技术要求

Technicalrequirementsofoperationmanagementfornaturalgas

sanitationvehicle

2016-08-10发布2016-12-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1348—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北京汽车行业协会、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绿源达清洁燃料有限公司、北京福田

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军华、郑新田、李兆亭、刘怡、吴守淳、鄂中飞、杨金昌、李兴民、卢炜、

王五胜、陈涛、王维、张根志、陈伟、冯昆、李岩、王璠、张晨光。

I

DB11/T1348—2016

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运行管理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的选配、停放、使用、维修、安全、人员和培训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的运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81-2008漆膜颜色标准

GB1725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GB18047车用压缩天然气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19240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

GB/T20734液化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安装要求

GB/T20735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减压调节器

GB24160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

TSGR0009-2009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naturalgassanitationvehicle

以符合国家商用气质标准的天然气为燃料的环卫作业车辆统称。

3.2

燃气放散gasemission

将车辆供气系统(含气瓶)内的燃气安全地排放。

3.3

停车场exclusiveparkingarea

专门用于停放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的场所。

3.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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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地parkinglots

停车场和临时停放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的场地。

3.5

日常停放dailyparking

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正常作业期间,时间少于7天的停放。

3.6

长期停放long-timeparking

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在停车场超过7天的连续停放。

4车辆选配

4.1一般要求

4.1.1应根据实际气源供应条件选配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获得CCC认证证书的

压缩天然气(CNG)或液化天然气(LNG)环卫作业车辆。

4.1.2选配的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所使用的天然气气质应不低于GB18047的要求。

4.1.3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车用气瓶的安装单位应符合TSGR0009-2009第17条的要求。

4.2整车要求

4.2.1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T19240和GB/T20734的要求。

4.2.2气瓶的安装位置应远离热源,其工作环境温度不应高于60℃。在车架下安装气瓶时,气瓶及

其附件不应布置在车辆前桥之前或后防护装置之后,气瓶应安装在整车规定的长、宽、高度及最低离地

高度范围内,且离地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00mm。

4.2.3气瓶的气瓶阀和接头应有防止碰撞的保护装置,气瓶阀与车辆外廓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4.2.4加气口应安装在有适当防护和易于充气操作的位置。

4.2.5液化天然气(LNG)气瓶安全阀放散管口位置应设置在车辆上方。

4.2.6当配置副发动机时,其燃料宜与车辆主发动机燃料一致。

4.2.7在下列情况之一时,燃气供气系统的安全切断装置应能自动切断天然气供给:

a)点火开关未打开;

b)发动机未运转;

c)燃气管路断裂。

4.3监控

4.3.1应具有燃气泄漏报警和燃气量低于限定值时报警的功能。

4.3.2有作业速度要求的环卫作业车辆,应配备具有超速报警功能的监控系统。有条件的,可安装定

速巡航装置。

4.3.3宜有与车辆权属单位实现信息传输、定位监控的功能。

4.4标志

4.4.1除应符合相关环卫作业车辆的标志要求外,还应设有天然气汽车的标志。

2

DB11/T1348—2016

4.4.2天然气汽车标志的图形见图1、图2。

图1压缩天然气车辆标志

图2液化天然气车辆标志

4.4.3天然气汽车标志的尺寸应符合表1的要求,颜色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1标志图形几何尺寸

单位:mm

abcde

1761286.44096

表2标志图形颜色

字母背景乳白(YllGB/T3181-2008)

字母淡绿(G02GB/T3181-2008)

边框淡绿(G02GB/T3181-2008)

4.4.4天然气汽车标志的设置位置示意图参见附录A。

5车辆停放

5.1停车场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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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停车场应远离明火和高压电线,照明等电气设备均应符合防爆标准。

5.1.2停车场内通道及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停车场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停车数量不超过50

辆的停车场可设一个疏散出口。

5.1.3停车场宜设置可覆盖全场的监控系统。

5.1.4液化天然气(LNG)车辆停车场地应为露天场所,压缩天然气(CNG)车辆停车场地应通风良好。

5.2日常停放

5.2.1停车场的车辆宜分组停放,每组停车的数量不宜超过50辆,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6m。

5.2.2当确需在停车场外停放时,车辆四周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应有人员定时巡查。

5.3长期停放

5.3.1应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并应符合5.2.1的停放要求。

5.3.2液化天然气(LNG)车辆气瓶的液位应低于5%。压缩天然气(CNG)车辆的气瓶压力应低于5MPa。

5.3.3应关闭电源,拆下蓄电池连接线;关闭供气阀;关闭气瓶出液、增压、回气截止阀,并检查系

统是否正常,有无漏气现象,气瓶固定装置有无松动。

5.3.4应安排专人定期巡检液化天然气(LNG)车辆气瓶压力,检查车辆气瓶安全阀放散管口是否堵塞。

当气瓶压力达到或超过气瓶安全阀放散压力而未放散时,应立即手动放散到0.3MPa~0.5MPa,并报告

给专业维修人员检查处理。当气瓶压力接近气瓶安全阀放散压力时,宜及时手动放散到0.3MPa~

0.5MPa。

6运营前准备

6.1应依环卫作业车辆运行管理的规定,完成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投入运营前的相关技术准备。

6.2应与气瓶安装单位配合,按照车用气瓶安全使用操作说明书内容培训维修、驾驶及管理人员。

6.3应与天然气环卫作业车辆生产厂商配合,培训车辆维修、驾驶人员。

6.4具备环卫作业车辆维护能力的单位宜视情配备天然气供气系统的检测、修理设备,形成车辆天然

气供气系统维护、故障维修、应急事故处置保障能力。尚不具备环卫作业车辆维护能力的单位应与有能

力的单位签订合同,形成车辆天然气供气系统维护、故障维修、应急事故处置保障能力。

7车辆维护与修理

7.1一般要求

7.1.1应遵循定期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车辆进行修理。应由取得资质的汽车维修

企业承担。

7.1.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

7.1.3车辆的维护周期应根据车辆使用条件、使用说明书等确定,并应符合GB/T18344的规定。

7.1.4车辆的维护作业分为车辆常规维护作业(含车辆上装部分)和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CNG、

LNG)维护作业。车辆常规维护作业项目按照GB/T18344、车辆使用说明书等确定;天然气汽车专用

装置(CNG、LNG)维护作业项目应按照7.3、7.4条的要求执行。

7.1.5当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CNG、LNG)维护作业需要进行气密性检查时,其检查方法应符合

附录B的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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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日常维护

7.2.1一般要求

7.2.1.1驾驶员应在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

7.2.1.2日常维护分为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日常检查和车辆常规日常维护。车辆常规日常维护按GB/T

18344的规定进行。

7.2.1.3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CNG、LNG)日常检查应在不拆卸车辆任何部件的前提下进行,做好相

关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

7.2.2出车前

7.2.2.1应检视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CNG)各功能部件、系统的工作状态及其连接和密封,要求

状态正常且无松动、泄漏、损坏。气瓶及固定支架固定牢固、无损伤;CNG管线不应与其他部件擦碰。

7.2.2.2液化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LNG)检查要求见表3。

表3液化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LNG)检查要求

序号检查项目作业内容及要求

1)检查气瓶表面,应无严重划伤、凹凸、裂纹等缺陷,以及无异常冒汗或结霜现

1气瓶及固定支架象。

2)检查气瓶、固定支架、紧固带等,应连接牢固。

1)检查加液口、回气口,应保持清洁、无泄漏。

2加液口、回气口2)检查加液口、回气口固定情况,应牢固。

3)检查防尘盖,应可靠有效。

1)检查管路及接头,应密封良好。

3管路、接头及卡箍2)检查管路、卡箍及螺母连接情况,应牢固。

3)检查管路与车辆其他部件应无碰触。

1)检查阀门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安全阀、截止阀、单向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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