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961-2024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
DB13/T 5961-2024 Regional Seismic Safety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4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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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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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20.25
CCSP15
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961—2024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
2024-06-24发布2024-07-24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96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北省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HeB/TC22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北省地震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志辉、吕国军、孟立朋、王晓山、李姜、徐强、郭秋娜、茅远哲、周月
玲、陈婷、温超、赵志远、冉志杰、刘书峰、王建龙、范强、李胜强、边庆凯、李平。
I
DB13/T5961—2024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内容、技术要求、评价方法和成果产出。
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36072活动断层探测
GB/T39608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元数据
GB/T50269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
JGJ83-2011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DB/T82-2020活动断层探察野外地质调查
DB/T92-2022活动断层探查钻探
DZ/T0170-2020浅层地震勘查技术规范
DZ/T0286-201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17741-2005和GB/T36072-2018界定的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场地地震动sitegroundmotion
地震引起的考虑场地条件影响的地面运动,包括地震动参数、时程等。
目标区targetarea
需要采用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的范围。
区域region
地震活动构造、地震活动对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有影响的范围,应不小于目标区外延150km。
近场区nearfieldregion
为查清目标区及其邻近地区地震构造和地震活动特征所需调查研究的范围,应不小于目标区外
延25km。
设定场点givensite
目标区内具体建设工程空间分布范围。
区域主要断层mainfaultsintheregion
构造单元的分界断层和长度大于30km且第四纪以来有过活动的断层。
4总体要求
基础资料要求
4.1.1应收集和整理与区域、近场相关的地震活动、地质构造、地球物理场、大地测量、活动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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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测、等方面的资料和研究成果;
4.1.2应收集和整理与目标区地相关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
调查等方面的资料和研究成果。
4.1.3基础地理数据和探测数据资料应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高程宜采用1985国家
高程基准。
实施方案要求
4.2.1应在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根据目标区的施工条件、功能定位、规划建设项目
类型与特点以及建设工程重要程度,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并具有可操作
性,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进行必要的论证。
4.2.2对目标区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应编制专题实施方案。
4.2.3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方案编制依据、规划建设项目概况、工作范围、工作基础、工作目标、
工作内容、工作量、技术途径、技术指标、预期成果、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和经费预算等内容。
4.2.4应根据目标区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需求,明确其采用的超越概率水平,概率水准应不少于50
年和100年超越概率63%、10%、2%,且应包含与目标区规划工程需求相适应的概率水准,并应确
定目标区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地震动参数确定及地震地质灾害评价中
的重点问题。
4.2.5针对需要解决的地震地质、工程地质、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方面关键问题,
明确工作深度、专题设置、技术方法、技术指标、工作依据等;方案中应明确现场考察路线、地球物
理勘探剖面、钻孔勘探及其它现场工作位置并以影像图的形式体现,以及预估的现场工作量,地球
物理勘探剖面和钻孔位置应标出经纬度。
成果产出要求
4.3.1应编制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b)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c)目标区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
d)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
e)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
f)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
g)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h)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i)技术服务系统建设。
4.3.2应绘制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图件,成果图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区域大地构造分区图、区域新构造图、区域地震构造图、区域破坏性地震分布图和区域现
代中小地震分布图;
b)近场区地质构造图、近场区地震构造图、近场区地震分布图和近场区实际材料图;
c)目标区工程地质资料图、含有叠加钻孔勘探、地球物理勘探测线、断层分布及调查点等属
性的目标区实际材料图、目标区活动断层分布图、目标区控制性钻孔分布图、目标区场地
类别分区图、目标区地震动参数分区图、目标区地震地质灾害分布图;
5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区域范围和图件
5.1.1根据目标区所处的地震构造、地震活动、历史地震影响等地震环境,以及目标区内建设工程
对地震动参数的需求,确定区域范围,并对区域范围选取的合理性进行论述。
5.1.2编制区域大地构造分区图、地壳厚度图、区域新构造图、区域地震构造图、区域破坏性地震
震中分布图、区域中小地震震中分布图、区域布格重力异常图和区域航磁异常图等图件,且比例尺
应不小于1:1000000。
5.1.3所有区域图件应标明目标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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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地震活动性
5.2.1地震资料搜集和地震目录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a)根据正式公布的地震目录和地震报告搜集整理相关地震资料;
b)历史地震资料包括区域内自有地震记载以来的全部破坏性地震事件(震级大于等于M4.7);
c)仪器记录地震资料包括区域内自有仪器记录以来所记录到的可定地震参数的全部地震事件;
d)编制区域破坏性地震目录,应包括发震时间、震中位置地理坐标(经度、纬度)、参考地
名、震级、震中烈度、震源深度及震中定位精度等信息。地震震级采用M震级,其中仪器
测定地震震级依据GB17740确定,历史地震震级依据Ms震级确定;破坏性地震同时存在
宏观震中与微观震中时,采用宏观震中位置。
5.2.2区域地震震中分布图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a)分别编制区域破坏性地震(震级大于等于M4.7)震中分布图和区域中小地震震中分布图,
区域中小地震震中分布图包括震级大于等于最小完整震级且小于M4.7的地震事件;
b)注明资料起止时间;
c)注明主要地震的震级和发震日期。
5.2.3地震活动时空特征分析,应包含以下内容:
a)区域地震资料可靠性、完整性分析;
b)区域地震活动成带、丛集、弥散、重复等空间分布特征;
c)区域震源深度分布特征;
d)区域范围涉及的主要地震统计区地震活动随时间变化特征与未来地震活动趋势时间分布特
征。
5.2.4现代构造应力场特征分析,应包含以下内容:
a)搜集区域及邻区至今的震源机制解资料,编制震源机制解分布图;
b)区域现代构造应力场方向、性质及分区等特征;
c)区域现代构造应力场与区域构造活动的关系。
5.2.5目标区地震影响评价,应包含以下内容:
a)搜集分析对目标区大于等于Ⅵ度影响的地震烈度资料;
b)无地震烈度资料时,选用适宜本地区的地震烈度衰减关系,计算目标区地震影响烈度;
c)建立地震影响烈度目录;
d)编制影响目标区的综合等震线图,评价目标区最大地震影响烈度。
区域地震构造
5.3.1区域地质构造背景分析,应符合以下规定:
a)搜集区域地层、地质构造、地质演化等方面的资料;
b)编制区域大地构造分区图;
c)分析区域地质构造背景。
5.3.2区域新构造背景分析,应符合以下规定:
a)搜集区域地貌、区域新构造时期地层与地质构造等资料;
b)编制区域新构造图,分析地震发生的新构造背景;
c)分析新构造运动特征,重点分析新构造运动与地震活动的关系。
5.3.3地球物理场及深部构造特征分析,应符合以下规定:
a)收集重力、航磁和其它地球物理场资料;
b)编制区域重力异常图、航磁异常图;
c)结合地壳结构及其它深部构造资料,综合分析区域范围内地震分布与地球物理场的关系。
5.3.4区域主要断层活动性评价,应符合以下规定:
a)搜集区域断层活动性资料;
b)编制主要断层活动特征一览表,包括断层长度、走向、产状、最新活动时代及活动性质、
断层附近破坏性地震等内容;
c)对目标区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且展布和活动性依据不充分的断层,应根据DB/T82-2020等
规范补充相应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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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对控制区域地震活动和作为确定潜在震源区依据的主要断层、活动断层,应进行详细论述;
e)分析区域主要断层性质、展布特征、最新活动时代、运动学参数以及断层活动性分段、重
点地段古地震强度及活动期次等。
5.3.5区域地震构造图编制,区域地震构造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a)区域主要断层及其分段,并区分活动时代、活动性质与产状;
b)第四纪以来活动盆地及其性质;
c)新近纪以来的地层;
d)新近纪或第四纪以来的地层等厚线;
e)现代构造应力场方向;
f)破坏性地震震中位置,并标注重要地震的震级和发震时间。
5.3.6区域地震构造环境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a)目标区所在大地构造单元的属性;
b)区域新构造运动特征,目标区所在新构造分区单元的活动特征及其与地震活动的关系;
c)区域地震构造特征,目标区所在地质构造单元的地震构造环境特点;
d)评价地震构造条件,给出区域范围内不同震级档的地震构造标志,判别区域发震构造,分
析发震构造特征,确定发震构造最大潜在地震。
6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近场区范围和图件
6.1.1根据目标区及邻近区域的地震活动构造、地震活动的分布和延续性,考虑历史地震对目标区
的地震动特征以及地震地质灾害的影响程度,确定近场区范围,并对近场区范围选取的合理性进行
论述。
6.1.2近场区地震构造图、近场区地震震中分布图和近场区主要断层活动性鉴定材料图的比例尺应
不小于1:250000。
6.1.3探槽剖面图比例尺宜不小于1:50,地质、地貌平面图和剖面图比例尺宜为1:100~1:l000。
6.1.4所有近场区图件应标明目标区位置。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
6.2.1应对参数有疑问且可能影响目标区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震事件进行核查。
6.2.2应编制近场区地震目录(震级大于等于M3.0)和地震震中分布图(震级大于等于M2.0)。
6.2.3地震活动性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
a)近场区地震活动强度、频度水平;
b)近场区地震活动密集、弥散等空间分布特征,以及震源深度分布特征。
近场区地震构造
6.3.1近场地质构造分析,应符合以下规定:
a)搜集近场区地质构造、地貌、第四系等资料,分析地貌和第四系特征,划分地质地貌单元;
b)分析近场区地质构造背景;
c)编制近场区地质构造图、近场区地质剖面图和近场区地震构造图。
6.3.2近场区主要断层活动性鉴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a)每条断层应有不少于2个反映该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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