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1004-2013 电子提单(物权凭证)使用规范

SB/T 11004-2013 Criteria for using E-B/L as title document

行业标准-商业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B/T 11004-2013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商业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4-16
实施日期
2013-1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使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贸易及其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电子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使用。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厦门英诺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景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合纵横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起草人:
高爽、刘媺姗、何瀚伟、李金华、陈峥、景洪德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3.100.01

A02

备案号:—

40331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

/—

SBT110042013

()

电子提单物权凭证使用规范

/

CriteriaforusinE-BLastitledocument

g

2013-04-16发布2013-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

/—

SBT11004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给出的规则起草。

GBT1.12009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厦门英诺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景程国际

、。

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合纵横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爽刘媺姗何瀚伟李金华陈峥景洪德

/—

SBT110042013

引言

,(

本标准中的第章至第章主要采用国际海事委员会电子提单规则

48CommitteeMaritimeInter

-

,),

nationalRulesforElectronicBillsofLadinCMI中对应的内容描述了电子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使

g

用规范。

/—

SBT110042013

()

电子提单物权凭证使用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使用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国际贸易及其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中电子提单作为物权凭证的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密钥管理第部分框架

GBT17901.119991

/: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抗抵赖第部分概述

GBT17903.11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数据元

GBT263212010

/电子提单格式规范

SBT10798

3术语和定义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17901.11999GBT263212010

3.1

运输合同contractofcarriae

g

,。

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一条定义

3.2

传输transmission

,。

通过电子方式发送包含一条或多条报文的数据单元数据单元中包括报文头和报文尾

3.3

确认confirmation

,,。

接收人向发送人的传输发送的反馈传输用以确认其接收到的发送人传输内容完整且格式正确

该反馈传输并不影响后续对确认过的该次传输内容进行修改或其他相关操作。

3.4

电子签名electronicsinature

g

、。

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定义

3.5

持有人holder

()。

享有物权权利并持有密钥该密钥为合法取得的人

3.6

电子监控系统electronicmonitorinsstem

gy

()。

用来监控并记载交易记录如贸易数据日志或审计跟踪的计算机系统

1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