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36-202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63/T 236-2021 DB63/T 236-2021 Main tree seedling quality classification for afforestation tree species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236-2021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0-28
实施日期
2022-01-01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CCSB61

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236—2021

代替DB63/T236—201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工作组讨论稿)

(本稿完成日期:)

2021-10-28发布2022-01-01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3/T236—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标准符合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63/T236-2015《青海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与DB63/T236-2015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大规格苗木、小规格苗木、胸径、冠幅、土球术语和定义(见3.3、3.4、3.10、3.11、

3.12);

——增加了冠幅、土球检测内容(见5.3.9、5.3.10);

——增加了大规格苗木分级要求(见6.2);

——增加了大规格针叶苗木分级指标、大规格阔叶苗木分级指标(见附录B);

——增加了青扦、山生柳2个树种(见附录B.1、附录B.2);

——更改了地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5版的第2章);

——更改了分级要求(见第6章,2015版的第5章);

——更改了苗木质量分级表(见附录B,2015版的附录B)。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林木种苗总站、西宁市林木种苗站、青海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殷光晶、宋作敏、魏登贤、周毛措、王苗、李强峰、马青江、蒲海萍、李彦、

司发先、赵春香、游牧、唐乾、赵文峰、李阿丽、道毛措、吴延瑾、田娟、龚措。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监督实施。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63/236-1995,1995年首次发布;

——DB63/236-2005,2005年第一次修订;

——DB63/T236-2015,2015年第二次修订;

——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I

DB63/T236—202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的苗龄表达方式、苗木质量检测方法、分级要求、检验规则等

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大田培育的造林苗木质量分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苗木种类

树种、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相同的苗木群体属同一苗木种类;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不同又可分为

播种苗、扦插苗、移植苗等。

3.2

苗龄

从播种、扦插或埋根到苗木出圃实际生长的年龄;以苗木经历的生长年为苗龄单位。

3.3

大规格苗木

针叶苗木50cm≤苗高≤200cm,阔叶苗木3cm≤胸径(地径)≤5cm的苗木。

3.4

小规格苗木

针叶苗木20cm≤苗高≤50cm,阔叶苗木0.50cm≤地径≤3.40cm,灌木0.30cm≤地径≤1.10cm的苗木。

3.5

一批苗木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

称苗批)。

1

DB63/T236—2021

3.6

地径

指苗木地际直径,是指苗木土痕处的粗度。播种苗、移植苗测定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扦插苗测

定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测定接口以上正常粗度的直径。

3.7

苗高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3.8

根系长度和根幅

起苗修根后应保留的根系长度和根幅。

3.9

Ⅰ级侧根

直接从主根长出的长度大于5cm的侧根。

3.10

胸径

苗木主干离地表1.3m处的主干粗度。

3.11

冠幅

树冠外缘垂直投影最宽处的距离,分为东西冠幅、南北冠幅。

3.12

土球

是指苗木出圃时,根部所带土球大小,用土球横径即土球垂直投影面的直径来表示。

4苗龄表达方式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扦插苗在原圃地培育的年龄,第1个括号内的数字

表示平茬苗在原床上培育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1次移植后培育的年龄,第3个数字表示第2次移植后

培育的年龄,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如:

a)1.0-0表示1年生播种苗或扦插苗,未经移植;

b)2.0-0表示2年生播种苗或扦插苗,未经移植;

c)2.0-2.0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1次,原圃地培育2年,移植后培育2年;

d)3.0-3.0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1次,原圃地培育3年,移植后培育3年;

e)2.0-2.0-2.0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2次,原圃地培育2年,每次移植后各培育2年;

2

DB63/T236—2021

f)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扦插苗;

g)2(3)-0表示2年干3年根未经移植的扦插苗;

h)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1次的扦插苗。

5苗木质量检测方法

5.1检测对象

按已起苗和未起苗确定检测对象。已起苗分为分级苗和未分级苗;未起苗指还在圃地即将出圃的播

种苗、扦插苗、移植苗等。

5.2抽样方法

5.2.1苗木

可采用下列方法:

a)机械抽样法:预先确定抽样方向(由东向西或从南往北),每隔一定距离或一定数量抽取样株、

样行、样堆、样捆、样箱、样床(垄),抽样起始点用随机方法确定。

b)随机数表法:将要抽取的样行、样堆、样捆、样箱、样床(垄)进行数字编号;在随机数表中

随机选定抽取开始的数字,从选定的数字开始沿同一个方向读取编号,去掉重复和不在范围内

的编号,直至抽够苗床(垄)数、样地数。

c)抓阄法:将苗床逐一编号后写在纸或球上,按要求进行现场抓阄抽样。

5.2.2圃地苗

5.2.2.1应先对苗木检测区进行踏查,确定检测苗木育苗范围、育苗床(垄)数量、每床(垄)平均

长、宽、面积、苗木总数。

5.2.2.2样地设置应具有代表性,均匀、随机分布在苗木检测区内。样地形状可分为样段、样行、样

方;样地数量由苗床或垄的数量决定,样地数量不得低于表1所规定的数量;苗木抽样数量按苗批大小

确定,苗木抽样数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5.2.2.3每个样地的抽样数量应根据5.2.2.2的结果确定,并尽可能使得每个样地的抽样数量均匀;

样地大小根据样地的抽样数量而定。

表1样地抽样数量

总床(垄)数样地设置数

10以下每2床1个,但不少于3个

11~30每3床1个,但不少于4个

31~40每4床1个,但不少于8个

41~50每5床1个,但不少于9个

51以上每6床1个,但不少于10个

表2苗木检测抽样数量

苗批株数抽样株数

≤50050

3

DB63/T236—2021

501~120080

1201~3200125

3201~10000200

10001~35000315

35001~150000500

150001~500000800

≥5000011250

5.2.3已起苗

5.2.3.1已起苗的未包装苗,应合并堆放,最小堆不少于10株,假植苗按假植总数计数;包装苗按每

包装定额及包装总数计数,其中捆扎苗以10株、20株、50株、100株一捆计数。

5.2.3.2样捆(堆)抽样数量不得低于表1规定的数量。

5.2.3.3苗木检测抽样数量不得低于表2规定的数量。

5.2.3.4抽样方法采用机械抽样法见5.2.1。

5.2.3.5按照检测抽样数量尽可能均匀地分布到各抽样捆数(堆数)。

5.3苗木检测

5.3.1按表1、表2规定,用所选定的抽样方法,每隔一定距离或若干苗床(垄)或样捆、样堆,布

设一个样地或抽取一个样捆、样堆。

5.3.2在抽取的实际样地、样捆、样堆中,对每个抽取样方、样捆、样堆全部或每隔一定株数抽取样

株检测。

5.3.3综合控制条件有关指标用感观检测。

5.3.4地径用游标卡尺测量,读数精确到0.05cm。如测量的部位出现膨大或干形不圆,则测量其上部

苗干起始正常处。

5.3.5苗高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自地径沿苗干量至顶芽基部,读数精确到1cm。

5.3.6根系长度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从地径处量至根端,读数精确到1cm。

5.3.7根幅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以地径处为中心量取侧根的幅度,如两个方向根幅相差较大,应垂

直交叉测量两次,取其平均值,读数精确到1cm。

5.3.8统计大于5cm以上的Ⅰ级侧根条数。

5.3.9冠幅用钢卷尺、直尺或皮尺测量,与苗木主干垂直,从树冠一侧外沿到另一侧外沿的长度,取

东西冠幅和南北冠幅平均值,读数精确到1cm。

5.3.10土球,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以地径为中心测定东西、南北的土球横径的平均值。

5.3.11苗木检测工作应在背荫避风处进行,注意防止苗木根系失水风干。

6分级要求

6.1小规格苗木分级要求

分级应符合以下要求:

a)以综合控制条件、根系、地径和苗高确定苗木等级;

b)综合控制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苗木,达到要求的以根系、地径和苗高三项指标进行分级,

根系、地径和苗高三项指标中任一指标达不到要求则为不合格苗木;

4

DB63/T236—2021

c)合格苗分为Ⅰ、Ⅱ两个等级,分级如下:Ⅰ级苗:根系、地径和苗高均达到Ⅰ级要求或根系、

地径为Ⅰ级,苗高为Ⅱ级。Ⅱ级苗:根系为Ⅱ级,地径为Ⅰ或Ⅱ级,苗高为Ⅰ级或Ⅱ级;地径

为Ⅱ级,根系为Ⅰ级,苗高为Ⅰ级或Ⅱ级;

d)圃地苗和已起苗但未进行分级的Ⅰ、Ⅱ级苗百分率不应低于附录B表B.1、B.2的规定;

e)已分级的苗木,同一批苗木中低于该等级的苗木数量不应超过10%;

f)苗木分级亦在庇荫背风处,分级后应做好等级标志并做好根部保护处理。

6.2大规格苗木分级要求

6.2.1针叶苗木

分级应符合以下要求:

a)以综合控制条件、苗高、冠幅和土球确定苗木等级;

b)综合控制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苗木,达到要求的以苗高、冠幅和土球三项指标进行分级,

苗高、冠幅和土球指标达不到要求则为不合格苗木;

c)合格苗分为Ⅰ、Ⅱ两个等级,分级如下:Ⅰ级苗:苗高、冠幅和土球均达到Ⅰ级要求或苗高、

土球为Ⅰ级,冠幅为Ⅱ级。Ⅱ级苗:苗高、冠幅和土球均为Ⅱ级或苗高、土球为Ⅱ级冠幅为Ⅰ

级;

d)已分级的苗木,同一批苗木中低于该等级的苗木数量不应超过10%;

e)苗木分级亦在庇荫背风处,分级后应做好等级标志并做好根部保护处理。

6.2.2阔叶苗木

分级应符合以下要求:

a)以综合控制条件、胸径(地径)、苗高和根系确定苗木等级;

b)综合控制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苗木,达到要求的以胸径(地径)、苗高和根系三项指标

进行分级,胸径(地径)、苗高和根系指标达不到要求则为不合格苗木;

c)合格苗分为Ⅰ、Ⅱ两个等级,分级如下:Ⅰ级苗:胸径(地径)、苗高和根系均达到Ⅰ级要求

或胸径(地径)、根系为Ⅰ级,苗高为Ⅱ级。Ⅱ级苗:胸径(地径)、苗高和根系均为Ⅱ级或

胸径(地径)、根系为Ⅱ级,苗高为Ⅰ级;

d)已分级的苗木,同一批苗木中低于该等级的苗木数量不应超过10%;

e)苗木分级亦在庇荫背风处,分级后做好等级标志,当天不能出圃的进行苗木假植处理。

7检验规则

7.1苗木成批检测。

7.2检测工作可在苗木地上部分停止生长后(圃地苗)、苗木出圃时(分级苗或未分级苗)或苗木

出圃后(运输途中、假植地或造林地)进行。

7.3检测结束后,填写《苗木质量检验证书》《苗木标签》,见附录C。

5

DB63/T236—2021

AA

附录A

(规范性)

育苗区域划分

育苗区域划分范围见表A.1。

表A.1育苗区域划分表

序号名称范围

德令哈市、都兰县、乌兰县、格尔木市、大柴旦,不包括格尔木市的

1柴达木地区

唐古拉乡。

2祁连山地区祁连县、门源县、刚察县、海晏县,共和县(青海南山以北地区)。

东部黄土丘陵沟壑西宁市、大通县、湟中区、湟源县,平安区、海东市乐都区、民和县、

3

区循化县、化隆县、互助县,贵德县,尖扎县。

共和县(不包括青海南山以北地区)、贵南县、同德县、兴海县,同

4黄河河谷地区

仁市、泽库县麦秀林区。

泽库县(不包括麦秀林区)、河南县,玉树市、囊谦县、称多县,玛

5青南地区

沁县、班玛县、久治县。

6

DB63/T236—2021

BB

附录B

(规范性)

苗木质量分级表

小规格苗木质量分级指标见表B.1。

表B.1小规格苗木质量分级表

苗木等级

Ⅰ级苗Ⅱ级苗Ⅰ、Ⅱ

苗木级苗百

序号树种名称苗龄根系根系适用范围

种类地径苗高分率

长度大于5cm长根幅地径苗高≥

cmcm长度大于5cm长根幅

cmⅠ级侧根数cmcmcm

≥≥cmⅠ级侧根数cm

≥≥≥

移植苗2.0-4.00.7025196—0.50~0.7020~2515~194~6—85

移植苗2.0-3.00.6020156—0.40~0.6015~2013~153~6—85

移植苗3.0-2.00.6520168—0.45~0.6515~2012~165~8—85祁连山地区

移植苗3.0-3.00.75251810—0.55~0.7518~2514~186~10—85

移植苗3.0-4.00.85302010—0.60~0.8522~3015~207~10—80

青海云杉

1移植苗2.0-4.00.7025206—0.50~0.7020~2515~204~6—85

PiceacrassifoliaKom

移植苗2.0-3.00.5520157—0.35~0.5515~2013~154~7—85

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

移植苗3.0-3.00.70251811—0.50~0.7018~2515~187~11—85

移植苗3.0-4.00.85352011—0.60~0.8525~3515~207~11—80

移植苗2.0-4.00.6025208—0.40~0.6020~2515~205~8—85

黄河河谷地区

移植苗3.0-2.00.6020158—0.40~0.6015~2012~155~8—85

1

DB63/T236—2021

表B.1小规格苗木质量分级表(续)

苗木等级

Ⅰ级苗Ⅱ级苗Ⅰ、Ⅱ

苗木级苗百

序号树种名称苗龄根系根系适用范围

种类地径苗高分率

长度大于5cm长根幅地径苗高≥

cmcm长度大于5cm长根幅

cmⅠ级侧根数cmcmcm

≥≥cmⅠ级侧根数cm

≥≥≥

青海云杉移植苗3.0-3.00.70251810—0.50~0.7018~2514~186~10—85

1黄河河谷地区

PiceacrassifoliaKom移植苗3.0-4.00.80302010—0.60~0.8022~3015~207~10—80

紫果云杉移植苗3.0-3.00.65251710—0.45~0.6518~2514~177~10—85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

2

PiceaPurpureaMast移植苗3.0-4.00.75302010—0.55~0.7522~3015~207~10—80黄河河谷地区

移植苗4.0-2.00.6525208—0.40~0.6520~2515~205~8—85

川西云杉

3移植苗3.0-2.00.6020156—0.40~0.6015~2012~154~6—85青南地区

PiceabalfourianaRehd.et.Wils

移植苗3.0-3.00.7025209—0.50~0.7020~2515~206~9—85

播种苗4.0-00.7055209—0.50~0.7035~5517~205~9—85祁连山地区

华北落叶松

4播种苗3.0-00.70502010—0.50~0.7030~5015~206~10—85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

LarixprincipisrupprechtiiMayr

播种苗4.0-00.6550208—0.45~0.6530~5015~204~8—85黄河河谷地区

油松播种苗4.0-00.7030206—0.50~0.7015~3015~204~6—85祁连山地区

5

PinustabulaeformisCarr播种苗4.0-00.8035207—0.60~0.8020~3515~204~7—85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

播种苗3.0-00.70282211—0.50~0.7020~2817~227~11—85

祁连圆柏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

6播种苗4.0-00.90352512—0.65~0.9027~3520~258~12—80

SabinaprzewalskiiKom

播种苗4.0-00.70252010—0.50~0.7017~2515~207~10—80黄河河谷地区

扦插苗2(3)-02.40280——251.80~2.40220~280——20~2585

河北杨

7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

PopulushopeiensisHuetChow扦插苗3.0-02.80330——252.20~2.80260~330——20~2585

扦插苗4.0-03.20380——302.60~3.20310~380——25~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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