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2082-2022 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建设基本要求

DB35/T 2082-2022 The basic requirement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 people's civil defense evacuation base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2082-2022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0-27
实施日期
2023-01-27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民防空疏散基地(以下简称“人防疏散基地”)的规划布局、选址要求、基本功能组成、规模指标、主要建设内容、主要设施配置及其设计与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人防疏散基地的规划、设计与建设。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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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福建省人防科学研究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杨洪、薛莉莉、张弢、刘元、王中兴、赵贵华、周勇、刘钊、伏海艳、林靖靖、卢俊、王彬彬、李海晏。
出版信息:
页数:3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5.020

CCSP18

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2082—2022

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建设基本要求

Basicrequirementsforcivilairdefenseevacuationbaseconstruction

2022-10-27发布2023-01-27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5/T2082—2022

目次

前言..................................................................................Ⅱ

引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3

5选址要求............................................................................4

6功能分区与建设要求..................................................................4

7出入口与道路建设要求...............................................................20

8场地竖向设计要求...................................................................20

9平战结合建设要求...................................................................21

10标识标牌设置要求...................................................................22

附录A(资料性)人防疏散基地与人防疏散地域基本建设标准比较.............................23

附录B(资料性)标识标牌...............................................................24

参考文献..............................................................................31

I

DB35/T208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人防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福建省人防科学研究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

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洪、薛莉莉、张弢、刘元、王中兴、赵贵华、周勇、刘钊、伏海艳、林靖靖、

卢俊、王彬彬、李海晏。

II

DB35/T2082—2022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落实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

城市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福建省人民防空疏散基地的规范化建设,本文件在广泛征

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城市发展建设实际情况制定。

人民防空疏散基地的建设需要与国土空间规划、人民防空方案要求相统一,纳入人民防空专项规划

内容,并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的城乡融合发展模式相协调。

人民防空疏散基地的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重点建设、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绿色生态的原则,要求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利用既有基础设施,实现资源整合,并充分发挥战备、社会、经济综合效益。

人民防空疏散基地的建设要求统一规划,允许分期实施。

III

DB35/T2082—2022

人民防空疏散基地建设基本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民防空疏散基地(以下简称“人防疏散基地”)的规划布局、选址要求、基本功能

组成、规模指标、主要建设内容、主要设施配置及其设计与建设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人防疏散基地的规划、设计与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35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CJJ37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JGJ64饮食建筑设计标准

DBJ/T13-273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设计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平时peacetime

和平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胁的时期。

[来源:GB50038—2005,2.1]

3.2

战时wartime

战争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来源:GB50038—2005,2.1]

3.3

临战时imminenceofwar

临战时期的简称。国家或地区自明确进入战前准备状态直至战争开始之前的时期。

[来源:GB50038—2005,2.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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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人口疏散populationevacuation

战时依据敌空袭目标的规模和强度,组织城市人口远离危险区,避开空袭兵器的杀伤,保存有生力

量和战争潜力的有效防护措施。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根据国家发布的命令实施。

注:按疏散时机,分为早期疏散、临战疏散和紧急疏散。

3.5

早期疏散earlyevacuation

战争即将爆发至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之前的时间内,按照城市人口疏散计划,组织城市居民向预

定地域实施的疏散。

3.6

临战疏散pre-warfareevacuation

国家宣布战争状态后至战争爆发的时间内,按照城市人口疏散计划,组织重要目标附近、易发生次

生灾害目标附近和人口密集区的城市居民向预定近郊区或低危险区实施的疏散,早于紧急疏散。

3.7

紧急疏散emergencyevacuation

空袭警报后,组织留城、留守人员就近就地,利用地形、地物或人防设施等实施的疏散与掩蔽。

3.8

人防疏散基地civilairdefenseevacuationbase

设置在城市人口疏散的主要方向上,位于城市近郊或低危险区,战时作为城市人口疏散的指挥中心

及部分临战疏散人口安置的场所。

注:人防疏散基地战时是集疏散指挥、人员安置、医疗保障、物资储备、运输保障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

平时具备教育培训及应急避难等功能。

3.9

人防疏散地域civilairdefenseevacuationzone

设置在城市中心城区以外,位于城市远郊或行政管辖范围内的乡镇,战时作为城市早期及临战疏散

人口安置的主要场所。

注:人防疏散地域战时具备基本生活、医疗、教育和物资保障条件,安置人口与当地居民共同生活,并能开展一定

的生产活动。

3.10

疏散指挥区evacuationcommandarea

人防疏散基地内的核心区域,战时具有人口疏散指挥、物资筹运、内外通信联络、基地管理等职能

的场所。

3.11

人员安置区personnelrelocationarea

人防疏散基地内,战时保障疏散安置人员居住、生活的场所。

3.12

物资储备区provisionsstoragearea

人防疏散基地内,战时储备疏散安置人口基本生活物资的场所。

3.13

医疗保障区medicalsecurityarea

人防疏散基地内,战时对伤病员进行早期救治和开展卫生防疫的场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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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运输保障区transportationsupportarea

人防疏散基地内,战时满足运输车辆临时或短期停放、修整的场所。

3.15

有效用地面积effectivelandarea

人防疏散基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可以有效使用的土地面积,为战时基本功能区有效用地面积之和。

注:有效用地包含疏散基地内地面建筑与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出入口广场、内部人行与车行道路、停车场、室外场

地等;不包含疏散基地内不便于使用的林地、水面、不利地形地貌等不适宜建设的土地面积,以及疏散基地出

入口外的道路、绿化等用地面积。

4基本规定

4.1人防疏散基地是城市人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城市人民防空方案和人民防空专项规划要

求建设,宜合理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等既有资源。

4.2人防疏散基地是城市绿地建设及防灾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相

关规划相协调。

4.3人防疏散基地与人防疏散地域应统一规划,统筹协调选址与布局、规模与数量、建设标准与服务

保障能力等。人防疏散基地与人防疏散地域的基本建设要求比较见附录A。

4.4人防疏散基地的建设应坚持平战结合原则,充分考虑平时功能与战时功能相适应。平时应结合本

地实际,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功能定位与建设模式,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设施配置等应安全可靠、方便

使用与维护管理,有利于保障战时功能,有利于快速实现平战功能转换。

4.5人防疏散基地战时应具备疏散指挥、人员安置、物资储备、医疗保障和运输保障五项基本功能;

平时应兼顾防灾避难、人防宣传培训、人防演练和技能训练等需求。

4.6人防疏散基地可结合平原或条件适宜的山地建设,建设规模应与实际建设条件相适宜,按战时安

置疏散人口的数量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三类。平原地区用地规模宜符合表1的规定;山地地区用地规

模宜按不低于平原地区用地规模的1.2倍取值,用地范围内的密林、溪流、河湖、深潭、沟壑等不适合

人员使用、不适合开发建设的区域不计入总用地面积。

4.7人防疏散基地的实际可安置疏散人口数量(以下简称“实际安置人数”)允许在表1安置疏散人

口数量(以下简称“安置人数”)基础上有20%的增量。当安置人数介于某个区间时,可采用插入法计

算对应的用地面积指标。

表1人防疏散基地分类及规模指标

分类安置疏散人口数量(人)有效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

大型≥6000≥70000≥100000

中型≥2000,<6000≥24500,<70000≥35000,<100000

小型<2000<24500<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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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址要求

5.1人防疏散基地位于城市人口疏散的主要方向上,其选址应遵循交通便利、安全可靠、有利保障、

有利生存、平战结合等原则,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设防等级、人口规模、行政区划范围、自然地理条

件等情况,合理控制人防疏散基地与城市中心城区的距离,宜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与城郊绿地建设相结

合。

5.2人防疏散基地应具备一定的地幅和隐蔽条件,应选择水文、地质条件良好,有可靠水源、电源保

障,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宜临近医院、卫生所的区域。

5.3人防疏散基地的选址应避开危险源及次生灾害易发区,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a)避开敌重要空袭方向和军事设施、水厂、电厂等重要目标;

b)避开地震断裂带,以及可能发生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地段;

c)避开水库或堰塞湖泄洪区、山洪威胁区、洪水期间的主流区、濒险水利设施下游地段;

d)避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和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加油(气)站等有爆炸危险源

地段,并符合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距离要求;

e)避开生产或大量使用有毒化学品的工业区,以及有害液体、重毒气体储罐等重污染源地段,

且位于这些区域的上风向;

f)避开高压线走廊、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高压电杆等的次生灾害影响范围;

g)避开地面建(构)筑物倒塌影响范围。

5.4人防疏散基地应具备至少与两条城市疏散干道相衔接的条件,两条城市疏散干道宜为不同方向。

6功能分区与建设要求

6.1一般规定

6.1.1人防疏散基地应包含疏散指挥区、人员安置区、物资储备区、医疗保障区和运输保障区五个战

时基本功能区。

6.1.2战时基本功能区的布局宜符合以下规定:

a)当位于平原地区时,各功能区相互毗邻、集中布置;当位于山地地区时,各功能区可结合地形

分散布置,合理控制规模与间距;各功能区设人行与车行道路,并相互连通;

b)疏散指挥区选择场地条件良好,水源、电源等基础设施较齐备的位置;

c)人员安置区选择场地条件较好,靠近水源、电源的位置;

d)物资储备区选择地势较高,干燥通风,靠近基地出入口,具备运输及装卸物资条件的位置;

e)医疗保障区临近疏散指挥区和人员安置区设置;

f)运输保障区选择靠近基地出入口,具备车辆通行、集中停放条件的位置。

6.1.3人防疏散基地内的主体设施包含平时与战时的功能用房、室外场地等,其建设遵循平战结合、

绿色环保、经济适用、安全可靠、景观协调等原则,并符合以下规定:

a)地面建筑宜为低、多层建筑,宜采用装配式、绿色节能建筑类型;

b)地面建筑的规划布局与设计应符合GB50016、GB50352和GB50011的相关要求;

c)大、中型人防疏散基地宜结合地下室或利用地形高差修建人员与物资掩蔽场所、设备房间等;

d)临时住宿用房、临时库房、临时医疗用房等平时应预留场地,临战时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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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人防疏散基地内的基本保障设施包含通信设施、监控与广播设施、消防设施、水电保障设施、

安全保障设施及无障碍设施等,其建设遵循整体统筹、平战结合、安全耐用、方便维护管理等原则,并

应合理利用既有设施。

6.1.5人防疏散基地内的应急保障设施包含应急设施与应急车辆,可临战时设置。

6.2疏散指挥区

6.2.1疏散指挥区宜采用低、多层建筑,应包括指挥用房、通信用房、保障用房、停车库或停车场、

室外训练场。各功能用房和停车库宜集中布置在疏散指挥中心大楼,大、中型疏散基地宜结合地下室设

置战时人员掩蔽工程;室外训练场应综合用地条件、合理布局。

6.2.2指挥用房包括指挥室(具备视频会议功能)、指挥长休息室、各职能办公室和机要室;通信用

房包括基本通信室、通信控制室、应急通信与通信值班室、监控与应急广播室;保障用房包括值班室、

休息室、装备器材库、卫生间、盥洗间及固定电站、深井泵房、备用水库或水箱间等相关设备房间。各

功能房间应合理分区、紧凑布局。

6.2.3装备器材库大小根据平时与战时使用需求确定,宜布置在建筑首层;个人防护用具根据战时疏

散指挥区工作人员的数量配置,宜设专用房间存放。

6.2.4疏散指挥区以停放应急通信车和小型车为主,大型人防疏散基地宜配置应急电源车;平时有山

林防火需求时,应配置消防车。大型人防疏散基地停车库宜按停放2辆轻型车、4辆小型车考虑;中型

人防疏散基地停车库宜按停放1辆轻型车、2辆小型车考虑;小型人防疏散基地停车库宜按停放2辆小

型车考虑。

6.2.5当停车库建设数量不足或不适合建设时,可设停车场补充,停车场的车辆配置与用地面积指标

参照停车库要求;当停车库满足配置要求时,也可根据使用需要灵活设置停车场,停车库与停车场的面

积指标宜符合表2的规定,两者互为补充。

6.2.6室外训练场应满足战时使用要求,场地平坦、方便人员集结,宜结合绿地设置。

6.2.7疏散指挥区的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关面积指标宜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疏散指挥区的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关面积指标

项目大型中型小型

工作人员数量(人)≥180≥60,<180<60

功能用房建筑面积(㎡)≥5000≥1800,<5000<1800

停车库最小建筑面积

28014080

或停车场最小用地面积(㎡)

室外训练场(㎡)≥2400≥1200,<2400<1200

总建筑面积a(㎡)≥5300≥2000,<5300<2000

有效用地面积(㎡)≥5500≥2500,<5500<2500

a总建筑面积为地面疏散指挥中心的功能用房与停车库建筑面积之和,有人防设施时,可增加人防设施的建筑面积。

6.2.8当人防疏散基地的战时基本功能区分散布置时,远离疏散指挥区的其他功能区内宜配置使用面

积不小于8㎡的通信值班室或配置1辆小型应急通信车停车位,其面积应计入所在功能区的面积指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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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疏散指挥区的主要设施配置,宜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疏散指挥区的主要设施配置

分区主要设施配置大型中型小型

地面疏散指挥中心●●●

室外训练场●●●

室外停车场◎◎○

主体设施

室外公共卫生间○——

平时地下车库,战时人防设施◎◎○

地下设备用房◎◎○

个人防护用具●●●

装备器材训练装备、器材●●●

日常工具●●●

应急通信车●●●

应急设施或应急电源车●◎○

应急车辆设备抢修车◎◎○

轻型消防车○○—

通信、监控、应急广播设施●●●

消防设施●●●

基本保障设施水电保障设施●●●

安全保障设施●●●

无障碍设施◎◎◎

注1:“●”表示应设,“◎”表示宜设,“○”表示可设,“—”表示不需要设。

注2:应急设施和应急车辆临战时配置,装备器材临战时补充。

6.3人员安置区

6.3.1人员安置区应包括固定住宿用房、临时住宿用房、食堂、保障用房和室外公共设施场地。

6.3.2固定住宿用房应根据人防疏散基地平时使用要求和投资建设能力确定建设规模,可采用新建或

租用等方式建设,宜按不低于安置人数的20%设置。临时住宿用房可采用临时板房、帐篷等,按扣除

固定住宿用房安置人数后的实际安置人数设置。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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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临时住宿用房平时应预留场地,临战时搭建,应设防洪、防火、防雷电等保护措施,应远离大

树和高压电杆等易受雷击的物体。平原地区宜集中布置,山地地区可结合地形分散布置。预留场地宜地

面平坦,坡度不应大于0.2%;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时,宜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护坡。

6.3.4固定住宿用房的建筑面积与临时用房的有效用地面积应根据平时使用需求、建设资金保障能力、

后期维护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宜符合表4的规定。

6.3.5食堂宜单独设置,规模应兼顾平时与战时需求,符合JGJ64相关设计指标要求。其中,就餐区

面积宜按平时使用需求确定,饮食加工与食品库房区面积宜按战时实际安置人数的食品加工需求量考虑,

建筑层数不宜超过两层。

6.3.6保障用房包括消防水泵房、消防水库、配电间、值班室、淋浴间、公共卫生间、垃圾存放间。

临战时可根据战时需求,配置应急储水箱或应急供水车、应急电源车、野战炊事车、移动淋浴车、移动

厕所、垃圾清运车、消毒喷洒车等。

6.3.7室外公共设施场地宜平整开敞,面积按实际安置人数每人0.4㎡~0.6㎡配置,并宜独立划分

防火分隔区。战时可用于应急保障车辆停放,结合临时住宿用房设置公共服务点、物资分发点、医疗点、

供水点、垃圾收集点和公共卫生间等;平时可供住宿人员活动或临时停车使用。

6.3.8人员安置区应设置无障碍通道及设施。

6.3.9人员安置区的规模指标,宜符合表4的规定。

表4人员安置区规模指标

项目大型中型小型

固定用房住宿人数(人)≥1200≥400,<1200<400

临时用房住宿人数(人)≥6000≥2000,<6000<2000

固定住宿用房建筑面积a(㎡)≥13800≥4600,<13800<4600

食堂建筑面积(㎡)≥2200≥800,<2200<800

保障用房建筑面积(㎡)≥800≥400,<800<400

临时住宿用房有效用地面积(㎡)

≥48000≥16000,<48000<16000

(含室外公共设施用地及防火间隔面积)

总建筑面积b(㎡)≥16800≥5800,<16800<5800

有效用地面积(㎡)≥55700≥18800,<55700<18800

a表中的固定住宿用房建筑面积按安置人数的20%、人均使用面积8㎡、使用面积系数0.7确定。

b总建筑面积为固定住宿用房、单独设置的食堂和保障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

6.3.10人员安置区的主要设施配置,宜符合表5的规定。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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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人员安置区的主要设施配置

分区主要设施配置大型中型小型

固定住宿用房●●●

食堂●●●

保障用房●●●

主体设施

临时住宿用房预留场地●●●

室外公共设施场地●●●

地下设备用房◎◎○

应急储水箱或应急供水车●●●

野战炊事车◎◎○

应急设施或

移动淋浴车○○—

应急车辆

移动厕所●●●

可移动垃圾储运设施●●●

通信设施●●●

消防设施●●●

基本

水电保障设施●●●

保障设施

安全保障设施●●●

无障碍设施●●●

注1:“●”表示应设,“◎”表示宜设,“○”表示可设,“—”表示不需要设。

注2:应急设施和应急车辆临战时配置。

6.3.11当临时住宿区采用帐篷搭建时,帐篷按12㎡的规格设置,每个帐篷可满足4~6人使用。每个

帐篷组为一个防火分隔单元;每个帐篷组团按7个帐篷组配置,并设1处集中的室外公共设施场地,设

置公共服务设施;帐篷单元按3个帐篷组团配置,3个帐篷组团的室外公共设施场地可分散设置,也可

结合设置。帐篷住宿区的分级控制指标应符合表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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