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326-2014 豆类品种审定规范

DB63/T 1326-2014 Bean variety certification standard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1326-2014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4-09-22
实施日期
2014-11-01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青海省农牧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蚕豆、豌豆作物品种的审定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青海省种子管理站
起草人:
王焕强、李俊仁、毛小锋、马玉清、刘玉皎、贺成邦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01

B04

备案号:43279-2014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1326—2014

豆类品种审定规范

2014-09-22发布2014-11-01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T1326—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青海省农牧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海省种子管理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焕强、李俊仁、毛小锋、马玉清、刘玉皎、贺成邦。

本标准由青海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I

DB63/T1326—2014

豆类品种审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蚕豆、豌豆作物品种审定的定义和审定的基本要求、报审材料及审定指标,给出了豆

类作物品种审定的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蚕豆、豌豆作物品种的审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543.1-7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DB63/T011青海省豌豆品种观察记载标准

DB63/T012青海省蚕豆品种观察记载标准

DB63/T1292豌豆抗根腐病田间评价技术规程

DB63/T1294蚕豆抗根腐病田间评价技术规程

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2年第2号)

3术语和定义

3.1

品种

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与现有品种在形状上有明显区别,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遗传

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

3.2

丰产性

品种的产量表现,以品种在试验中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的百分率及差异显著性表示。

3.3

稳产性

品种在年度间和地点间试验中相对于对照品种产量的变化程度。

3.4

适应性

品种对环境的综合适应能力,以品种在试验中比对照品种增产的试验点的比例表示。

1

DB63/T1326—2014

3.5

抗病性

品种阻止病原物侵染、生长、发育和危害的能力。

4技术内容

4.1基本要求

完成了由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的二年区域试验和二年生产试验程序(可与区域

试验交叉进行),并在试验中经专业委员会田间鉴定、初审,不存在严重的种性缺陷。并提供以下材料:

——青海省农作物品种审(评)定申请书(见附录A);

——区域试验结果表(两年)(见附录B);

——生产试验结果表(两年)(见附录B);

——品种照片(见附录C);

——品种品质分析化验结果(见附录D);

——品种抗病性鉴定结果(见附录E);

——品种选育报告(见附录F);

——品种简介(见附录G);

——品种DUS(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检测报告;

——育种家种子样品。

4.2审定依据

品种的基本特征特性、栽培技术以品种选育单位(个人)提供的结果综合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组织的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结果为主要依据。

品种的丰产性、适应性、抗逆性、生育期、主要农艺和经济性状以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织的

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的结果为主要依据。

品种的抗病性以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和专业委员会田间审查结

果为主要依据。

品种的品质以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指定的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结果为主要依据。

4.3审定指标

4.3.1丰产性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单产较对照增产5%以上,两年中最低年份较对照平均增产不低于5%;生产试验比

对照增产5%以上。高蛋白、高抗或适用于机械化栽培等特殊专用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不

低于对照。

4.3.2适应性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点比例≥60%。

4.3.3抗病性

4.3.3.1病害鉴定种类

2

DB63/T1326—2014

蚕豆品种主要鉴定蚕豆根腐病和褐斑病;豌豆品种主要鉴定豌豆根腐病和茎腐病。其他豆类品种根

据发生的主要病害确定鉴定种类。

4.3.3.2判断指标

按标准接种鉴定结果,评价标准分为抗病、中抗、中感、感病和高感5个级别,生产试验中蚕(豌)

豆根腐病经室内和田间评价鉴定表现为高感(病情指数80以上),不再进行下年度试验,认定为有缺陷

品种,不予审定。蚕豆褐斑病经田间评价鉴定表现为感病的,不再进行下年度试验,认定为有缺陷品种,

不予审定。

4.3.4品质

4.3.4.1检测机构

由省种子管理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品质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4.3.4.2检测项目

豆类干籽粒品种主要检测项目包括粗蛋白质、淀粉、粗脂肪和粗纤维等;鲜粒或鲜荚品种主要检测

项目包括粗蛋白质、淀粉、青荚维生素C、粗纤维和青荚可溶性糖、粗脂肪等。特殊品种需测定相关方

面检测项目。

4.3.4.3判断指标

以粗蛋白质含量24%以上为主要判断指标,其他品质指标作为参考。

5品种评判规则

5.1田间初审

在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及现场考察中未发现有其他严重的种性缺陷,对符合报审基本条件的品种,

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业委员会委员对农艺性状和抗病性进行田间评价鉴定,采取实名

制投票方式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超过参会委员总数2/3以上的品种通过初审。

5.2审定会议

对初审通过的品种,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评审,参加会议的委员人数应达到

全体委员人数的2/3以上,对提交审定的品种进行实名制投票表决,同意审定通过人数超过参会委员总

数2/3以上的品种通过审定。

5.3品种命名

按照《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执行。

6品种建档

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品种审定档案,包括申报材料、试验数据、标准样品、审定委

员及专家审定意见和审定结论、审定公告等。

3

DB63/T1326—2014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青海省农作物品种审(评)定申请书

表A.1青海省农作物品种审(评)定申请书

品种名称(原代号、

曾用名、现定名、国

外引种原名、译名)

品种来源(杂交亲本

组合、引种原产地)

主要选育人

育种目标

选育经过

(按年份填写)

申——第1页

4

DB63/T1326—2014

表A.1附表(续)

申请理由

(按报审品种条件

填写)

可提供原种数量

适应地区

主要试种地区

群众反映

申——第2页

5

DB63/T1326—2014

表A.1附表(续)

育成(引进)

单位意见

(签章)年月日

育成单位的

上级主管部

门审查意见

(签章)年月日

试种地区种子

管理部门意见

(签章)年月日

专业组

意见

组长:副组长:年月日

审定委员会

审定结果

(签章)年月日

审定委员会

命名

审定委员会

登记编号

申——第3页青海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印制

6

DB63/T1326—2014

BB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结果

表B.1区域试验结果

作物品种名称

第一年(年)

对照

平均单产比对照±

点号试验地点地区类型平均单产备注

(千克)品种%

(千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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