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222-2015 再制造内燃机 通用技术条件

GB/T 32222-2015 Remanufactured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General specification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2222-201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12-10
实施日期
2016-07-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7)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制造内燃机的性能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拖拉机、农林机具和发电机组用内燃机的再制造,其他再制造内燃机也可参照使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凤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谢亚平、钟瀚、庄国钢、计维斌、尹慧琼、王建平、郭华、周道林、冯文文、张顺、石芦月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3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27.020

J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32222—2015

再制造内燃机通用技术条件

Remanufacturedinternalcombustionengine—Generalspecifications

2015-12-10发布2016-07-01实施

GB/T3222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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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内燃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潍柴

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凤凰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亚平、钟瀚、庄国钢、计维斌、尹慧琼、王建平、郭华、周道林、冯文文、张顺、

石芦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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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2222—2015

再制造内燃机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制造内燃机的性能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拖拉机、农林机具和发电机组用内燃机的再制造,其他再

制造内燃机也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726往复式内燃机旋转方向、气缸和气缸盖上气门的标志及直列式内燃机右机、左机和

发动机方位的定义

GB/T1147.2中小功率内燃机第2部分:试验方法

GB/T1883(所有部分)往复式内燃机词汇

GB/T3821中小功率内燃机清洁度限值和测定方法

GB/T6072.1往复式内燃机性能第1部分: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耗的标定及试验方法

通用发动机的附加要求

GB/T6072.4往复式内燃机性能第4部分:调速

GB/T6388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6809(所有部分)往复式内燃机零部件和系统术语

GB/T7184—2008中小功率柴油机振动测量及评级

GB/T10398小型汽油机振动评级和测试方法

GB/T10826.1—2007燃油喷射装置词汇第1部分:喷油泵

GB11871船用柴油机辐射的空气噪声限值

GB14097中小功率柴油机噪声限值

GB/T15371曲轴轴系扭转振动的测量与评定方法

GB15739小型汽油机噪声限值

GB/T17692汽车用发动机净功率测试方法

GB/T18297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

GB/T19055汽车发动机可靠性试验方法

GB20651.1往复式内燃机安全第1部分:压燃式发动机

GB/T21404内燃机发动机功率的确定和测量方法一般要求

GB28239非道路用柴油机燃料消耗率和机油消耗率限值及试验方法

CB/T3256—2013船用柴油机振动评级

CB/T3325—2013船用柴油机轴系扭转振动评级

JB/T11323中小功率柴油机可靠性评定方法

QC/T901—1998汽车发动机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1

GB/T32222—2015

3术语和定义

GB/T1883(所有部分)、GB/T6072.1,GB/T6072.4.GB/T6809(所有部分)、GB/T10826.1和

GB/T1769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再制造内燃机remanufacturedinternalcombustionengine

将旧内燃机(使用过的)按照原技术规范和一定的T艺加工制造后,其技术性能、可靠性、使用寿命

不低于原制造商同类新机的内燃机。

3.2

更新件renewedcomponent

从原制造商或供应商处获得的全新适用零件。

3.3

修复reclaim

把零部件的性能、可靠性、使用寿命恢复到不低于原制造商要求的制造过程。

4再制造过程技术要求

4.1总则

再制造内燃机应在确保内燃机性能、可靠性和使用寿命的条件下,尽可能多地利用旧的零部件,纸

质或橡胶类密封件、气缸垫及不可修复零部件可采用更新件。

4.2旧机分解、清洗要求

4.2.1回收的内燃机应完全分解。

4.2.2分解时初步判断各零部件是否适用于再制造。

4.2.3对初步判定为适用于再制造的零部件应进行彻底的清洗、去脂和清除表面积碳处理,经缺陷评

价后判断其是否适合再制造。

4.3可修复技术要求

对于可修复零部件,应经必要的加丁处理后修复并检验,其性能、可靠性、使用寿命应恢复到不低于

原制造商新品的要求。

4.4重要零部件要求

4.4.1曲轴、凸轮轴、连杆和气门等应经探伤检验。

4.4.2机体、缸盖中的重要配合尺寸经测量超出其允许的极限尺寸时,可通过重镇、重新镶嵌缸套、重

新选配活塞环、活塞或瑜磨等技术加以修复,以达到原技术和配合要求;机体和缸盖都应作密封性检查。

5再制造内燃机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再制造内燃机型号、机身号宜重新编制,并有別于原型号和机身号。

2

GB/T32222—2015

5.2技术规格

5.2.1制造商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提供下列再制造内燃机的主要技术规格和参数,并可根据再制造内

燃机的结构型式和用途予以增减:

型号;

型式(系指冲程数、冷却方式、气缸排列方式、燃烧室型式、左机或右机、增压方式及是否带增压中冷

器等);

气缸数;

气缸直径,mm;

活塞行程,mm;

活塞总排量丄;

标定功率,kW;

标定转速,r/min;

最大扭矩/转速,•m/(r/min);

标定空载转速,r/min;

最低可调空载转速,r/min;

最低满载持续转速,r/min;

增压器转速,r/min;

燃料消耗率",g/(kW・h);

机油消耗率Sg/(kW・h);

燃油牌号;

机油牌号;

活塞平均速度,m/s;

压缩比;

平均有效压力,kPa;

增压压力,kPa;

供油提前角(曲轴转角),(°);

发火次序;

配气相位(曲轴转角),(°);

起动方式;

旋转方向(按GB/T726规定);

外形尺寸(长X宽X高),mm;

净质量,kg;

总质量,kg。

注:标定功率、标定转速在与内燃机有关的其他专业标准中也被称作额定功率、额定转速。

5.2.2制造商应按再制造内燃机的用途和特点在使用说明书中给出所需的主要特性曲线。

5.2.3制造商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提供再制造内燃机的外形图,并应注明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和连接

尺寸。

1)再制造非道路用柴油机町用加权燃料消耗率表示;该指标也可是制造厂与客户商定的其他使用工况的燃料消

耗率。

2)车用再制造内燃机町用机油/燃油消耗比来代替。

3

GB/T32222—2015

5.3功率标定

5.3.1再制造内燃机铭牌上的标定功率应按GB/T6O72.1.GB/T17692或相关专业标准的规定进行

表示。

5.3.2再制造内燃机应能发出铭牌上标明的有效功率。实际所发标定功率与铭牌对应功率的允许偏

差为±5%。功率测量时内燃机应安装的设备和辅助装置按GB/T21404的规定,当试验环境状况与标

准环境状况有差异时,其功率应按GB/T6072.1的规定进行修正。

5.3.3功率使用有持续功率、超负荷功率、净功率和油量限定功率等几种类型。

超负荷功率允许使用的持续时间和频次取决于使用情况,但在调定发动机油量限制器时应有足够

的裕量,使之在满足噪声、烟度、排放等强制性标准要求时,能发出允许的超负荷功率,超负荷功率应按

持续功率的百分数表示,同时需注明允许运行的持续时间和频次及相应的发动机转速。

除非另有说明,在相应于发动机使用转速时110%持续功率的超负荷功率允许在12h运行期内,间

断或不间断地运行1h。

5.4燃料和机油消耗的标定

5.4.1再制造内燃机的燃料和机油消耗率应不大于产品技术文件规定的出厂指标及国家标准或技术

法规规定的相关节能指标。不同用途再制造内燃机在最大扭矩点和部分负荷部分转速时的燃料消耗率

还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最大扭矩点和部分负荷、部分转速工况点燃油消耗率要求

标定转速标定转速

再制造内燃机最大扭矩点90%标定转速点

75%负荷点50%负荷点

工作特性

标定工况燃料消耗率的百分数/%

速度特性<100——

负荷特性—<105<112—

推进特性———<105

注:增压内燃机考核50%负荷点燃料消耗率。

5.4.2非道路用再制造柴油机加权燃料消耗率的标定按GB28239的规定,其他用途的再制造内燃机

燃料消耗率的标定按GB/T6072.1的规定。

5.4.3再制造液体燃料发动机,以质量为单位的标定燃油消耗率均以低热值42700kj/kg为准,其他

类型燃料发动机标定的燃料消耗率应以能量为单位表示;或者以质量为单位的燃料消耗率和相关的低

热值两者来表示。

5.4.4再制造内燃机机油消耗率标定时,以再制造内燃机在标定功率和转速下,每千瓦小时所消耗的

质量(单位为克)来表示。

再制造内燃机机油消耗率的标定值,应为其规定磨合期后的机油消耗率,并标明所用的机油牌号。

车用再制造内燃机,机油消耗率可用机油/燃料消耗比来代替。

5.5噪声、排放的试验条件

应考核再制造内燃机铭牌所示功率的噪声、烟度和排放指标,当需要磨合后进行考核时,磨合时间

不得超过45h或按企业技术文件规定。

4

GB/T32222—2015

5.6标定工况参数要求

再制造内燃机在标定T况运转时,下列参数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a)排气温度(总管或各缸歧管),°C;

b)涡轮增压器燃气进口温度,。C;

c)机油温度,。C;

d)内燃机冷却介质出口温度,。C;

e)机油压力,kPa;

f)最高爆发压力(按需要与可能),MPa;

g)增压器转速,r/min;

h)中冷器冷却介质进出口温度,。C。

5.7船用主机的附加要求

再制造船用主机在标定T况时,当一个气缸(指气缸数等于或小于7的主机)或两个气缸(指气缸数

等于或大于8的主机)停止T作时,应能在低负荷下稳定运转。

当废气涡轮增压器停止T作时,主机应能在低转速和低负荷下稳定运转。

5.8各缸工作均匀性

再制造内燃机在标定工况运转时,各缸参数的不均匀性与所有气缸的平均值偏差应符合表2的

规定。

表2各缸工作均匀性要求

各缸T作参数偏差

压缩压力±3%

最高爆发压力±4%

排气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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