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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 4706.98-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闸门、房门和窗的驱动装置的特殊要求 现行
    译:GB 4706.98-2008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rives for gates,doors and window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120家用品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9其他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4-01
  • GB 4706.9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动抽油烟机的特殊要求 现行
    译:GB 4706.95-2008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hoods
    适用范围:GB4706的本部分涉及安装在诸如炉灶、单双面铛和深油炸锅等商用烹饪器具的上方,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电动抽油烟机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抽油烟机,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其他抽油烟机不超过480V。独立的整体机组和由分离部件装配成整体的抽油烟机(包括一个风扇),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120家用品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8炊事机具、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4-01
  • GB 7000.207-2008 灯具 第2-7部分:特殊要求 庭园用可移式灯具 现行
    译:GB 7000.207-2008 Luminaires—Part 2-7:Particular requirements—Portable luminaries for garden use
    适用范围: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如庭园场所的带有可移式底座的灯具以及如用于花坛的可移式灯具的安全要求,这些灯具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 V的电光源,本部分连同GB 7000.1的有关章节一起使用。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140.40照明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72一般灯具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4-01
  • GB 4706.7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售卖机的特殊要求 现行
    译:GB 4706.72-2008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dispensing appliances and vending machines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商用售卖机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的用于制备或交付食品、饮料和消费品的商用售卖机。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120家用品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9其他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4-01
  • GB 4706.93-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工业和商业用湿式和干式真空吸尘器的特殊要求 被代替
    译:GB 4706.93-2008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wet and dry vacuum cleaners for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use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适用于由电机驱动的工业和商业用真空吸尘器的安全,这些器具包括带有或不带附件的湿式、干式或湿干兼有的便携式器具和驻立式器具。例如从工作台和机器上抽吸的灰尘或类似污物。其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 注101: 商用是指供旅馆、学校、医院、工厂、商店及办公室内使用,而不是供一般的料理家务之用。 本部分也适用于收集有危险的灰尘器具,有危险的灰尘包括石棉,或国家附加要求适用的液体。 本部分也适用于除电动机以外其他驱动形式的器具,但必须考虑其作用。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120家用品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2家用清洁、整容器具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4-01
  • GB 4706.96-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业和工业用自动地板处理机的特殊要求 现行
    译:GB 4706.96-2008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utomatic machines for floor treatment for 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use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4706的本部分适用于电网或电池供电的便携式组合器具,带或不带内置的电池充电器,带有一个底盘,打算在室内或室外使用的与工业和商业在户内或户外使用的,湿式、干式清洁地毯或地板的器具的安全。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97.080地板处理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2家用清洁、整容器具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4-01
  • GB 5369-2008 船用饮水舱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现行
    译:GB 5369-2008 Gerneral-specification for drinking water tank coating of shipbuilding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饮水舱涂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涂敷在船舶饮水舱内表面的涂料系统。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87.040涂料和清漆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G51涂料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09-12-01
  • GB 4706.9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带有电气连接的使用燃气、燃油和固体 燃料器具的特殊要求 现行
    译:GB 4706.94-2008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gas,oil and solid-fuel burning appliances having electrical connections
    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规定了带有电气连接的使用燃气、燃油和固体燃料器具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带有电气连接的使用燃气、燃油和固体燃料器具。 本部分涵盖了对此类器具的电气安全和其他安全方面的要求。 器具应符合相关燃具部分的所有安全方面的要求。如果器具包括电热源,则它也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120家用品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8炊事机具、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4-01
  •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被代替
    译:GB 5226.1-2008 Electrical safety of machinery—Electrical equipment of machine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适用范围:GB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机械(包括协同工作的一组机械)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序电子设备及系统,而不适用于手提工作式机械。 注1: 本部分是通用标准,不限制或阻碍技术进步。 注2: 本部分中的“电气”一词包括电气、电子和可编程序电子三方面(如电气设备是指电气设备、电子设备和可编程序电子设备)。 注3: 就本部分而言,“人”(Person)一词泛指任何个人包括受用户或其代理指派、使用和管理上述机械的人。 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 注4: GB 16895/IEC 60364系列标准给出了建筑物电气装置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 a.c或1 500 V 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 注5: 对于较高电压要求见GB 5226.3。 本部分不包括所有技术要求(如防护、联锁或控制),这些要求是其他标准或规则为保障人身免遭非电气伤害所需要的。对有特殊要求的各种类型机械对安全性可提出特殊要求。 本部分具体适用于(但不限于)3.35所定义的机械电气设备。 注6: 附录C所列举的机械,其电气设备属于GB 5226本部分范围。 本部分未规定下述机械电气设备的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 ——露天(即建筑物或其他防护结构的外部)机械; ——使用、处理或生产易爆材料(如油漆或锯末)的机械; ——易爆易燃环境中使用的机械; ——当加工或使用某种材料时会产生特殊风险的机械; ——矿山机械; ——缝纫机、缝制单元和缝制系统(包括在GB 5226.4中); ——起重机械(包括在GB 5226.2中)。 直接用电能作为加工手段的动力电路不属于GB 5226本部分的范围。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J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2-01
  • GB 4706.9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从空调和制冷设备中回收制冷剂的器具的特殊要求 现行
    译:GB 4706.92-2008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ppliances to recover refrigerant from air conditioning and refrigeration equipment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120家用品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1家用空调与冷藏器具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