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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HJ 653-202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for continuous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 of ambient air particulate matter (PM10 and PM2.5)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30 | 实施时间: 2022-06-01
  • HJ 1209-2021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现行
    译:HJ 1209-2021 Industrial enterprise soil and groundwater self-monitoring technical guidelines (trial)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制备与分析,监测结果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监测报告编制,监测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在产工业企业内部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其他工业企业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中贮存场和填埋场的监测,国家已发布相应技术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暂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1-13 | 实施时间: 2022-01-01
  • HJ 1195-2021 气态制冷剂 10种卤代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现行
    译:HJ 1195-202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气态制冷剂中三氟甲烷(HFC-23)、二氟甲烷(HFC-32)、五氟乙烷(HFC-125)、1,1,1-三氟乙烷(HFC-143a)、二氯二氟甲烷(CFC-12)、一氯二氟甲烷(HCFC-22)、1,1,1,2-四氟乙烷(HFC-134a)、1,1-二氟乙烷(HFC-152a)、1-氯-1,2,2,2-四氟乙烷(HCFC-124)和 1-氯-1,1-二氟乙烷 (HCFC-142b)等 10 种卤代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气态制冷剂中 HFC-23、HFC-32、HFC-125、HFC-143a、CFC-12、HCFC-22、HFC-134a、HFC-152a、HCFC-124 和 HCFC-142b 体积分数的测定,不适用于上述化合物纯度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 20.0 μl,10 种卤代烃的方法检出限为 0.08%~0.09%;测定下限为 0.32%~0.36%。详见附录 A。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暂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0-09 | 实施时间: 2022-10-09
  • HJ 1197-2021 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技术规范 现行
    译:HJ 1197-2021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 in Industrial Chemical Product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术语和定义,监测准备,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试样制备与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结果表示,废物处置,注意事项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监测,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氢氟烃的监测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纯度的测定。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暂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0-09 | 实施时间: 2022-10-09
  • HJ 1240-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现行
    译:HJ 1240-202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SO2、NO、CO 的方法检出限均为 1 mg/m3,测定下限均为 4 mg/m3;NO2的方法检出限为 3 mg/m3,测定下限为 12 mg/m3;CO2 的方法检出限为 1 g/m3,测定下限为 4 g/m3。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暂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30 | 实施时间: 2022-06-01
  • HJ 1206-202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人造板工业 现行
    译:HJ 1206-2021 Expert Technical Guide for Self-Monitoring of Pollution Units in the Manufacture of Artificial Panels Industry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暂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1-13 | 实施时间: 2022-01-01
  • HJ 1196-2021 工业清洗剂 HCFC-141b、CFC-113、TCA和CTC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现行
    译:HJ 1196-2021 Industrial cleaning agents HCFC-141b, CFC-113, TCA and CTC determination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工业清洗剂中 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1,1,2-三氯-1,2,2-三氟乙烷(CFC-113)、1,1,1-三氯乙烷(TCA)和四氯化碳(CTC)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清洗剂中 HCFC-141b、CFC-113、TCA 和 CTC 质量分数的测定,不适用于上述化合物纯度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 0.5 g 时,本标准测定 HCFC-141b、CFC-113、TCA 和 CTC 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0.5%、0.5%、0.4%和 0.5%,测定下限分别为 2.0%、2.0%、1.6%和 2.0%。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暂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0-09 | 实施时间: 2022-10-09
  • HJ 1211-2021 固体废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现行
    译:HJ 1211-2021 Solid waste: Determination of inorganic elements by wavelength-dispersive X-ray fluorescence spectroscopy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烟尘、尾矿废石和冶炼炉渣等类别 16 种无机元素和 7 种氧化物的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中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烟尘、尾矿废石和冶炼炉渣等类别 16 种无机元素和 7 种氧化物的测定,包括砷(As)、钡(Ba)、氯(Cl)、钴(Co)、铬(Cr)、铜(Cu)、锰(Mn)、镍(Ni)、磷(P)、铅(Pb)、硫(S)、锶(Sr)、钛(Ti)、钒(V)、锌(Zn)、锆(Zr)、二氧化硅(SiO2)、三氧化二铝(Al2O3)、三氧化二铁(Fe2O3)、氧化钾(K2O)、氧化钠(Na2O)、氧化钙(CaO)、氧化镁(MgO)。 本标准采用熔融玻璃片法或粉末压片法制备固体废物试样。熔融玻璃片法适用于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烟尘、尾矿废石、冶炼炉渣等固体废物试样制备,但不适用于测定其中氯(Cl)元素的含量;粉末压片法适用于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烟尘等固体废物试样制备。 采用熔融玻璃片法制备并测定 15 种无机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 5 mg/kg~70 mg/kg,测定下限为20 mg/kg~280 mg/kg;7 种氧化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0.01%~0.03%,测定下限为 0.04%~0.12%。采用粉末压片法制备并测定16种无机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2 mg/kg~30 mg/kg,测定下限为8 mg/kg~120 mg/kg; 7 种氧化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0.01%~0.03%,测定下限为 0.04%~0.12%。详见附录 A。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1-18 | 实施时间: 2022-03-01
  • HJ 1207-202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 现行
    译:HJ 1207-202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塑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中,塑料合成革制造超细纤维生产工序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79 执行,电镀工序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985 执行,涂装工序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1086 执行。 排污单位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橡胶和再生塑料制造排污单位。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暂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1-13 | 实施时间: 2022-01-01
  • HJ 1208-202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 现行
    译:HJ 1208-2021 Discharge units' self-monitoring technical guidance for non-ferrous metals industry - Recycling metal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再生有色金属(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再生锌)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废杂有色金属为原料生产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的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以含铜污泥、含锌炼钢烟尘、含铅浸出渣等有色金属二次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的排污单位,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7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1-13 | 实施时间: 202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