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分类(ICS)
19 试验
25 机械制造
29 电气工程
31 电子学
37 成像技术
45 铁路工程
61 服装工业
65 农业
67 食品技术
71 化工技术
77 冶金
79 木材技术
85 造纸技术
93 土木工程
95 军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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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GB/T 38924.8-2020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Part 8:Salt spray test适用范围: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 kg~150 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盐雾环境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 本部分适用于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盐雾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 kg~150 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以此来确定民用无人机系统长期暴露在盐雾大气中或在正常使用中耐受盐雾大气的能力。【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9.020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V35/49航空器及其附件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实施时间: 2021-02-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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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GB/T 38924.4-2020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Part 4:Temperature and altitude test适用范围: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在0.25 kg~150 kg之间)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温度和高度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经历温度和高度综合作用环境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以此来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对温度和高度综合作用环境的耐受能力。【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9.020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V35/49航空器及其附件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实施时间: 2021-02-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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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GB/T 38924.10-2020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Part 10:Sand and dust test适用范围: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在0.25 kg~150 kg之间)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砂尘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砂尘环境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以此来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对以适中速度运动的风或气流所携带的砂尘环境的耐受能力。【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9.020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V35/49航空器及其附件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实施时间: 2021-02-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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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GB/T 38924.3-2020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Part 3:High-temperature test适用范围: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在0.25 kg~150 kg之间)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高温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 本部分适用于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高温环境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以此来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对高温环境的耐受能力。【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9.020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V35/49航空器及其附件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实施时间: 2021-02-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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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GB/T 38924.2-2020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Part 2:Low-temperature test适用范围: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在0.25 kg~150 kg之间)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低温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低温环境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以此来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对低温环境的耐受能力。【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9.020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V35/49航空器及其附件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实施时间: 2021-02-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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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GB/T 38911-2020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flight control systems of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helicopter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直升机飞行控制系统的通用要求、验证试验、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轻小型无人直升机(起飞重量在0.25 kg~150 kg之间)飞行控制系统及其部件的设计与验证。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控制系统可参照执行。【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9.090机上设备和仪器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V37操纵系统及其附件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实施时间: 2021-02-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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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GB/T 38924.1-2020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Part 1:General principles适用范围: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在0.25 kg~150 kg之间)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实验室环境试验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的实验室环境试验。【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9.020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V35/49航空器及其附件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实施时间: 2021-02-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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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GB/T 38924.6-2020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Part 6:Vibration test适用范围: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 kg~150 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的振动试验要求和方法,包括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等。 本部分适用于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经历振动环境的民用轻小型(最大起飞重量大于0.25 kg且不大于150 kg)多旋翼无人机系统、固定翼无人机系统、无人直升机系统和车载式地面站,以此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是否能承受振动环境的影响。【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9.020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V35/49航空器及其附件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实施时间: 2021-02-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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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GB/T 38924.9-2020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Part 9:Waterproofness test适用范围: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在0.25 kg~150 kg之间)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防水性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受到雨水喷淋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以此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是否能经受住喷洒或滴落到其表面上的雨水环境的影响。【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9.020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V35/49航空器及其附件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实施时间: 2021-02-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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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GB/T 38924.7-2020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Part 7:Humidity test适用范围: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 kg~150 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湿热试验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等。 本部分适用于在使用过程中会经历湿热环境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 kg~150 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以此来确定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耐受自然的或诱发的潮湿大气的能力。【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49.020航空器和航天器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V35/49航空器及其附件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7-21 | 实施时间: 2021-02-01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