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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Y 0671.1-2009 睡眠呼吸暂停治疗 第1部分: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 被代替
    译:YY 0671.1-2009 Sleep apnoea breathing therapy—Part 1:Sleep apnoea breathing therapy devices
    适用范围:GB 9706.1—2007中第1章中给出的范围是适用的,但作以下增加: YY 0671的本部分规定了适用于家庭和医疗保健部门的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的专用要求。 YY 0671的本部分不适用于GB 9706.28标准所涉及的各种设备。 YY 0671的本部分未考虑高频喷射呼吸机、高频振荡呼吸机。 YY 0671的第2部分对面罩和应用附件提出了要求。 YY 0671的本部分不适用于GB/T 4999—2003中所描述的体外呼吸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09-06-16 | 实施时间: 2010-12-01
  • YY 0714.2-2009 牙科学 活动义齿软衬材料 第2部分:长期使用材料 被代替
    译:YY 0714.2-2009 Dentistry—Soft lining material for removable dentures—Part 2:Materials for long-term use
    适用范围:YY 0714的本部分规定了适合长期用的义齿软衬材料的软硬度与弹性的要求。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60.10牙科材料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3口腔科器械、设备与材料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09-06-16 | 实施时间: 2010-12-01
  • YY 0465-2009 一次性使用空心纤维血浆分离器 被代替
    译:YY 0465-2009 Disposable membrane plasmaseparator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空心纤维血浆分离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一次性使用空心纤维血浆分离器(简称血浆分离器)。该血浆分离器配合血浆分离装置对各种免疫、代谢失调及某些中毒等危重病人进行治疗。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40外科植入物、假体和矫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5体外循环、人工脏器、假体装置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09-06-16 | 实施时间: 2010-12-01
  • YY 0710-2009 牙科学 聚合物基冠桥材料 现行
    译:YY 0710-2009 Dentistry—Polymer-based crown and bridge material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合物基冠桥材料的分类和要求,同时也规定了与这些标准要求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在技工室制作与金属表面接触或不接触的永久贴面或前牙冠的聚合物基冠桥材料。本标准也适用于生产厂声称不需要借助金属基底材料上的突起或网格固位即可与金属基底材料粘接的聚合物基冠桥材料。本标准不适用于直接牙体修复中所用的冠、贴面或修补的聚合物基材料,也不适用于那些用于后牙承力区的材料。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60.10牙科材料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3口腔科器械、设备与材料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09-06-16 | 实施时间: 2010-12-01
  • YY 0635.3-2009 吸入式麻醉系统 第3部分:麻醉气体输送装置 废止
    译:YY 0635.3-2009 Inhalational anaesthesia systems—Part 3:Anaesthetic vapour delivery devices
    适用范围:除下列内容外,GB 9706.1—2007第1章适用。 增加:     YY 0635的本部分规定了对麻醉气体输送装置(AVDD)(定义见3.1)的基本安全和性能要求。它适用于作为麻醉系统中的一个部件以及用于持续的手术护理的麻醉气体输送装置(AVDD)。本部分对麻醉气体输送装置(AVDD)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而它的一般要求则GB 9706.29—2006适用。 本部分不适用于附录CC中所定义的使用易燃麻醉剂的麻醉系统,以及使用在麻醉呼吸系统中的麻醉气体输送装置(AVDD)(如抽吸蒸发器)。 若本部分的要求代替或修改了GB 9706.1—2007中的相应要求,则该要求优先于相应的通用要求。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09-06-16 | 实施时间: 2010-12-01
  • YY 0635.2-2009 吸入式麻醉系统 第2部分:麻醉气体净化系统传递和收集系统 废止
    译:YY 0635.2-2009 Inhalational anaesthesia systems—Part 2:Anaesthetic gas scavenging systems transfer and receiving systems
    适用范围:YY 0635的本部分规定了有源麻醉气体净化系统(有源AGSS)的传递和收集系统的要求。本部分还规定了收集系统与处理 系统结合为一体的麻醉气体净化系统(AGSS)的要求。 本部分不适用于无源麻醉气体净化系统(无源AGSS)或者近似的气体吸取系统。 本部分不包括对以下两个部分的要求: a)分离的处理系统; b)固定处理系统的安装。 YY 0635的本部分未规定用于如气体监护仪的排气口与麻醉气体净化系统(AGSS)的接头;对此类接头的规定正在考虑中。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09-06-16 | 实施时间: 2010-12-01
  • YY 0464-2009 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 被代替
    译:YY 0464-2009 Disposable hemoperfutor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活性炭或吸附树脂为吸附剂的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以下简称灌流器),该灌流器配合血液灌流装置供血液灌流使用,清除病人体内内源性和外源性药物、毒物及代谢产物。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30外科器械和材料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5体外循环、人工脏器、假体装置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09-06-16 | 实施时间: 2010-12-01
  • YY 0713-2009 牙科石膏结合剂铸造包埋材料 被代替
    译:YY 0713-2009 Dental gypsum-bonded casting investment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牙科石膏结合剂铸造包埋材料的分类和性能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60.10牙科材料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3口腔科器械、设备与材料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09-06-16 | 实施时间: 2010-12-01
  • YY 0635.4-2009 吸入式麻醉系统 第4部分:麻醉呼吸机 废止
    译:YY 0635.4-2009 Inhalational anaesthesia systems—Part 4:Requirements for anaesthetic ventilators
    适用范围:除下述部分外,GB 9706.1—2007第1章适用。 YY0635的本部分是基于GB 9706.1—2007的专用标准。正如GB9706.1—2007的1.3所表述的,本部分的要求比GB 9706.1的相关要求更具效力。如果在本部分中声明GB9706.1—2007的章条适用,则是指该条款仅在所提出的要求与所考虑的麻醉呼吸机相关时才适用。 本部分规定了麻醉呼吸机(见2.1的定义)基本性能的专用要求。本部分所指的麻醉呼吸机通常是一台麻醉系统的组件,并且是连续地有操作者介入的。 与易燃麻醉类设备一起使用的麻醉呼吸机,如附录BB确定的,在本部分的适用范围之外。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10麻醉、呼吸和复苏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6手术室设备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09-06-16 | 实施时间: 2010-12-01
  • YY 0712-2009 牙科硅酸乙酯结合剂铸造包埋材料 被代替
    译:YY 0712-2009 Dental ethyl silicate bonded casting investment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牙科硅酸乙酯结合剂铸造包埋材料的试验方法,以评价其用于牙科铸造用合金修复体包埋材的有效性。本标准适用于制作牙科铸造贱金属修复体的硅酸乙酯结合剂铸造包埋材料。本标准规定了此种包埋材料的主要物理性能和检测方法。本标准还对附于每一包装上的说明进行了要求。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60.10牙科材料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33口腔科器械、设备与材料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09-06-16 | 实施时间: 201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