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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 3836.3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1部分: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设备 现行
    译:GB/T 3836.31-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31:Equipment dust ignition protection by enclosure “t”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Ex设备和Ex元件的设计、结构和试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用外壳保护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本文件不适用于不需要大气中的氧即可燃烧的火炸药粉尘或自燃物质。 本文件不适用于甲烷和/或可燃性煤尘引起危险的煤矿井下以及煤矿地面装置用Ex设备或Ex元件。 本文件未考虑由粉尘挥发出来的可燃性或毒性气体引起的危险。 本文件是对GB/T 3836.1的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当本文件的要求与GB/T 3836.1的要求有冲突时,本文件的要求优先。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30-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0部分:地下矿井爆炸性环境用设备和元件 现行
    译:GB/T 3836.30-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30:Equipment and components in explosive atmospheres in underground mines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可单独或组合运行的设备的设计、结构、评定和使用信息(维护、修理、标志)的防爆要求。 包括用于有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的爆炸性环境的矿用机械装置和元件。假定设备能够运行的标准大气条件(与环境的爆炸特性有关)如下: ——温度:-20 ℃~+60 ℃; ——压力:80 kPa~110 kPa; ——空气中正常氧含量:通常为21%(体积分数)。 注: 对超出该范围的大气条件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可要求进一步附加考虑和试验。 本文件适用于在含有甲烷和/或可燃性粉尘的爆炸性环境使用的Mb级(EPL Mb)设备和元件。 对于Ma级(EPL Ma)设备和元件,本文件、GB/T 3836.1和GB/T 3836.28的要求适用。 可能对危险有影响的外部条件以及综合保护措施也需要考虑。这些措施可包括通风、瓦斯探测或瓦斯抽放。 本文件也涉及了由设备结构中使用的如织物纤维、塑料“O”形环、橡胶密封圈、润滑油或油脂等可燃性材料的燃烧(或焖燃)引起爆炸性环境点燃的预防(如果这些材料可能是点燃源)。例如,旋转轴承的机械故障能引起摩擦生热,点燃其塑料罩、塑料密封或润滑油脂。 输送带防火的具体要求和试验程序不属于本文件的范围。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2-2021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现行
    译:GB/T 3836.2-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Equipment protection by flameproof enclosures “d”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结构和试验的专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拟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采用隔爆外壳“d”保护的电气设备。 本文件是对GB/T 3836.1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当本文件的要求与GB/T 3836.1的要求有冲突时,本文件的要求优先。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1-202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现行
    译:GB/T 3836.1-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1:Equipment—General requirements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Ex设备和Ex元件的结构、试验和标志的通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拟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或爆炸性粉尘环境的设备,包括由本文件所列补充文件规定的设备,作为这些设备用于爆炸性环境时的通用要求。 可假定Ex设备能在下列标准大气条件下(与环境爆炸特性有关)运行: ——温度:-20 ℃~+60 ℃; ——压力:80 kPa~110 kPa; ——空气中正常氧含量:通常为21%(体积分数)。 本文件及其他补充标准规定了在超出标准温度范围外运行的Ex设备的附加试验要求,对在超出标准压力范围和标准氧含量下运行的Ex设备,可要求进一步附加考虑和试验。这样的附加试验对于依靠熄灭火焰(例如隔爆外壳“d”,GB/T 3836.2)或限制能量(本质安全型“i”,GB/T 3836.4)的防爆型式,可能特别相关。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29-2021 爆炸性环境 第29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结构安全型“c”、控制点燃源型“b”、液浸型“k” 现行
    译:GB/T 3836.29-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9:Non-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Constructional safety “c”,control of ignition source “b”, liquid immersion “k”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采用结构安全型“c”、控制点燃源型“b”、液浸型“k”防爆型式的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的设计和结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结构安全型“c”、控制点燃源型“b”、液浸型“k”防爆型式的Ex设备、Ex元件、防护系统、装置及这些产品的装配体。 本文件是对GB/T 3836.28—2021要求的补充和修改,当本文件的要求与GB/T 3836.28—2021的要求有冲突时,本文件的要求优先。 没有附加保护措施情况下,防爆型式“c”“k”和“b”不适用于Ⅰ类EPL Ma设备。 本文件规定的防点燃保护型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防点燃保护型式一起使用,满足按照GB/T 3836.28—2021中的点燃危险评定确定的Ⅰ类、Ⅱ类或Ⅲ类设备的要求。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13-2021 爆炸性环境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现行
    译:GB/T 3836.13-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13:Equipment repair,overhaul,reclamation and modification
    适用范围:本文件给出了设计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偏技术性质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防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以减少运行、检查和维护期间发现的缺陷。 本文件未就可能需要在重新安装设备时更新的电缆和布线系统给出建议。 本文件不适用于浇封型“m”。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33-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3部分:严酷工作条件用设备 现行
    译:GB/T 3836.33-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33:Equipment in adverse service conditions
    适用范围:本文件给出了-20 ℃以下环境温度条件和其他附加严酷条件(包括海上应用)的爆炸性环境用设备的指南。 本文件对这类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提供建议。本文件适用于在防爆合格证规定的环境条件范围内运行的设备。 注: 气候条件分级详见GB/T 4796、GB/T 4797(所有部分)、GB/T 4798(所有部分)和GB/T 2421。 本文件与GB/T 3836的其他有关部分一起使用。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32-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2部分: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本质安全系统 现行
    译:GB/T 3836.32-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32:Intrinsically safe systems with electronically controlled spark duration limitation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用电子控制火花时限维持本质安全水平的Poweri设备和系统的结构、试验、安装和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爆炸性环境使用的本质安全Poweri设备,以及与进入爆炸性环境的本质安全电路连接的关联设备及其之间的连接线和电缆。 本文件适用于电压不大于40 V d.c.且安全系数为1.5的ⅡB、ⅡA、Ⅰ类和Ⅲ类电气设备;也适用于安全系数为1.0的ⅡC类“ic”设备和电压不大于32 V d.c.且安全系数为1.5的ⅡC类“ib”设备。 本防爆型式适用于电路本身不能点燃周围爆炸性环境的电气设备。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提供大功率电源同时维持安全水平的本质安全设备和系统。 本文件也适用于位于危险场所外部或由GB/T 3836(所有部分)列出的其他防爆型式保护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中位于爆炸性环境的电路的本质安全取决于这类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的设计和结构。位于危险场所的电路依据本文件进行评价。 本文件不适用于“ia”等级电路和软件控制的电路。 本文件是对GB/T 3836.1、GB/T 3836.4、GB/T3836.15、GB/T 3836.16、GB/T 3836.18的补充和修改。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3-2021 爆炸性环境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现行
    译:GB/T 3836.3-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3:Equipment protection by increased safety “e”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由增安型“e”保护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和Ex元件的设计、结构、检验和标志要求。 增安型“e”电气设备和Ex元件的保护等级为: a) “eb”保护等级(EPL “Mb”或“Gb”);或 b) “ec”保护等级(EPL “Gc”)。 “eb”保护等级适用于设备或Ex元件,包括它们的连接件、导体、绕组、灯和电池,但不包括半导体或电解电容器。 注1:“eb”保护等级不适用半导体或电解电容器之类的电子元件,因为如果不采用内部隔离距离,则预期故障会导致温度过高或者产生电弧和火花。要保持内部隔离距离以及电子元件的功能,通常并不现实。 “ec”保护等级适用于设备或Ex元件,包括它们的连接件、导体、绕组、灯和电池,也包括半导体和电解电容器。 注2:“ec”保护等级允许使用半导体或电解电容器之类的电子元件,因为在正常条件下和预期经常出现的情况下对此进行评定,都不太可能导致温度过高或者出现电弧和火花。由于隔离距离的要求并不适用于内部结构,因此,如果外部隔离距离符合要求,则普通电子元件通常可以使用。 除非另有说明,本文件的要求适用于两个保护等级。 对于“eb”保护等级,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1 kV(交流有效值或直流)的电气设备。 对于“ec”保护等级,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15 kV(交流有效值或直流)的电气设备。 注3:由流经增安型主电路连接件的短路电流产生的机械应力导致的连接件的移动,不会对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点燃产生显著的危险。普通的工业标准要求考虑短时高强电流对连接件可靠性产生的影响。存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不会对连接件的可靠性产生严重影响。 注4:因电流偏移高于标称额定电流而发生的任何短期热偏移(例如电动机启动过程中),由于事件持续时间相对较短且在事件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
  • GB/T 3836.28-2021 爆炸性环境 第28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基本方法和要求 现行
    译:GB/T 3836.28-2021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8:Non-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Basic method and requirements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用于爆炸性环境中的自身具有潜在点燃源的非电气Ex设备、Ex元件、防护系统、装置及这些产品的装配体。 手动工具和没有储能的手动设备不在本文件范围之内。当静态自主过程设备不属于本文件所适用设备的一部分时,本文件不涉及它的安全性。 注1: 静态自主过程设备包括例如罐、容器、固定管道和手动阀之类的设备,这些设备没有自己的可能在运行期间产生潜在点燃源的能量源。 除与可能导致爆炸的点燃风险直接有关的要求外,本文件没有规定其他的安全要求。 可假定Ex设备能在下列标准大气条件下(与环境爆炸特性有关)运行: ——温度:-20 ℃~+60 ℃; ——压力:80 kPa~110 kPa; ——空气中正常氧含量,通常为21%(体积分数)。 这样的环境条件也可能出现在设备内部。此外,由于设备内部工作压力和/或温度的波动会形成自然呼吸,可能使外部大气吸入设备内部。 注2: 尽管以上标准大气条件给出的大气温度范围是-20 ℃~+60 ℃,但Ex设备所使用的正常温度范围依然是-20 ℃~+40 ℃,另有规定和标志时除外。一般认为-20 ℃~+40 ℃对大部分Ex设备是合适的,且若将所有设备制造成适用于60 ℃环境温度上限,将增加不必要的设计限制。 注3: 本文件的要求也有助于用于上述有效范围之外的环境条件的设备的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在这种情况下,点燃风险评定、提供的防点燃保护、附加试验(如有必要)、制造商的技术文件和用户说明,清楚地说明并指出设备是否适合其可能遇到的条件。已认识到温度和压力的变化能对爆炸性环境的特性产生明显影响,例如可燃性。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爆炸性环境的Ⅰ类,Ⅱ类和Ⅲ类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10-11 | 实施时间: 2022-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