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分类(ICS)
19 试验
25 机械制造
29 电气工程
31 电子学
37 成像技术
45 铁路工程
61 服装工业
65 农业
67 食品技术
71 化工技术
77 冶金
79 木材技术
85 造纸技术
93 土木工程
95 军事工程
- 暂无内容
- 请重新选择[分类]、[状态]、[年份]
为您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内容:
-
现行译:GB/T 10003-2008 Biaxially oriented polypropylene (BOPP) film for general use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用平膜法经双向拉伸制得的用于普通用途的普通型(光膜)和热封型薄膜。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特殊功能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如双向拉伸聚丙烯消光薄膜、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双向拉伸聚丙烯拉线用薄膜、双向拉伸聚丙烯电容器用薄膜、双向拉伸聚丙烯香烟包装薄膜等。【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83.140.10薄膜和薄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G33塑料型材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09-09-01收藏
-
现行译:GB 8897.4-2008 Primary batteries—Part 4:Safety of lithium batteries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锂原电池的检验项目和要求,以保证锂原电池在预期的使用以及可合理预见的误使用情况下安全工作。 注: GB/T 8897.2中已标准化的锂原电池应符合本部分中所有适用的要求。不言而喻,本部分也可以用来检测和/或保证未标准化的锂原电池的安全性。但是无论属于上述的哪种情况,都不声明或者保证符合(或不符合)本部分要求的电池能够满足(或不能满足)用户的任何特殊用途或需求。【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20.10原电池和蓄电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82化学电源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3-01收藏
-
现行译:GB 7000.207-2008 Luminaires—Part 2-7:Particular requirements—Portable luminaries for garden use适用范围: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用于如庭园场所的带有可移式底座的灯具以及如用于花坛的可移式灯具的安全要求,这些灯具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250 V的电光源,本部分连同GB 7000.1的有关章节一起使用。【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140.40照明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72一般灯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4-01收藏
-
被代替译:GB/T 10963.2-2008 Circuit-breakers for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installation—Part 2:Circuit-breakers for a.c.and d.c.operation适用范围:除上述特性外,GB 10963的本部分规定了适用于在直流电路中运行的单极和二极断路器的补充技术要求。单极断路器额定直流电压不超过220 V,二极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125 A,额定直流短路能力不超过10 000 A。【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120.50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装置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1低压配电电器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2-01收藏
-
现行译:GB 4706.96-2008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utomatic machines for floor treatment for commercial and industrial use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4706的本部分适用于电网或电池供电的便携式组合器具,带或不带内置的电池充电器,带有一个底盘,打算在室内或室外使用的与工业和商业在户内或户外使用的,湿式、干式清洁地毯或地板的器具的安全。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97.080地板处理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2家用清洁、整容器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4-01收藏
-
现行译:GB 4706.98-2008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rives for gates,doors and windows【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120家用品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9其他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4-01收藏
-
现行译:GB 4706.95-2008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hoods适用范围:GB4706的本部分涉及安装在诸如炉灶、单双面铛和深油炸锅等商用烹饪器具的上方,非专供家庭使用的商用电动抽油烟机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抽油烟机,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其他抽油烟机不超过480V。独立的整体机组和由分离部件装配成整体的抽油烟机(包括一个风扇),在本部分范围之内。【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120家用品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8炊事机具、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4-01收藏
-
现行译:GB 4706.97-2008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ical animal-stunning equipment适用范围:GB 4706.1—2005中该章用下述内容替换: 本部分涉及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击动物设备的安全。 非家用但对公众来说仍可能造成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工业、商店和农场或其他可能对公众安全产生危险的范围内使用的器具,也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围内。 本部分所涉及的上述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120家用品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60/69家用电器、日用机具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4-01收藏
-
现行译:GB 5369-2008 Gerneral-specification for drinking water tank coating of shipbuilding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饮水舱涂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涂敷在船舶饮水舱内表面的涂料系统。【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87.040涂料和清漆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G51涂料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09-12-01收藏
-
被代替译:GB 5226.1-2008 Electrical safety of machinery—Electrical equipment of machine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适用范围:GB 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机械(包括协同工作的一组机械)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序电子设备及系统,而不适用于手提工作式机械。 注1: 本部分是通用标准,不限制或阻碍技术进步。 注2: 本部分中的“电气”一词包括电气、电子和可编程序电子三方面(如电气设备是指电气设备、电子设备和可编程序电子设备)。 注3: 就本部分而言,“人”(Person)一词泛指任何个人包括受用户或其代理指派、使用和管理上述机械的人。 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 注4: GB 16895/IEC 60364系列标准给出了建筑物电气装置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 000 V a.c或1 500 V 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 Hz。 注5: 对于较高电压要求见GB 5226.3。 本部分不包括所有技术要求(如防护、联锁或控制),这些要求是其他标准或规则为保障人身免遭非电气伤害所需要的。对有特殊要求的各种类型机械对安全性可提出特殊要求。 本部分具体适用于(但不限于)3.35所定义的机械电气设备。 注6: 附录C所列举的机械,其电气设备属于GB 5226本部分范围。 本部分未规定下述机械电气设备的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 ——露天(即建筑物或其他防护结构的外部)机械; ——使用、处理或生产易爆材料(如油漆或锯末)的机械; ——易爆易燃环境中使用的机械; ——当加工或使用某种材料时会产生特殊风险的机械; ——矿山机械; ——缝纫机、缝制单元和缝制系统(包括在GB 5226.4中); ——起重机械(包括在GB 5226.2中)。 直接用电能作为加工手段的动力电路不属于GB 5226本部分的范围。【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J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08-12-30 | 实施时间: 2010-02-01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