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J 1249-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储油库、加油站 现行
    译:HJ 1249-2022 Discharge units' self-monitoring technical guidance for oil storage facilities and gas station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储油库、加油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储油库(包括码头配套的储油库区)、加油站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储油库(包括码头配套的储油库区)、加油站排污单位可参照本标准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储存液体有机化学品的储油库排污单位可参照本标准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2-04-27 | 实施时间: 2022-07-01
  • HJ 1248-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 现行
    译:HJ 1248-2022 Drinking Water Management Guidelines for Offshore Oil and Natural Gas Extraction Industry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油砂、油页岩、页岩气、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油气开采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可参照执行。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2-04-27 | 实施时间: 2022-07-01
  • HJ 1244-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现行
    译:HJ 1244-2022 Extraction of Rare Earth Metals: Guide for Self-Monitoring by Wastewater Unit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具体包括 GB/T 4754—2017 中 3231 钨钼冶炼、3232 稀土金属冶炼、3239其他稀有金属冶炼排污单位。属于 3239 其他稀有金属冶炼的钽、铌冶炼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内容及要求适用本标准;锆、铍冶炼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内容及要求参照本标准执行。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 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要求按照《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执行。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2-04-27 | 实施时间: 2022-07-01
  • HJ 1252-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 现行
    译:HJ 1252-2022 Discharge units' self-monitoring technical guidance for the animal husbandry industry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全部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养殖企业。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2-04-27 | 实施时间: 2022-07-01
  • HJ 1246-2022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印刷工业 现行
    译:HJ 1246-2022 Discharge Units' Manual for Self-Monitoring in Printing Industry (English translation)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印刷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印刷工业排污单位中,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 HJ 820 执行。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2-04-27 | 实施时间: 2022-07-01
  • HJ 1242-2022 水质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现行
    译:HJ 1242-2022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 6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共 6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乙腈萃取:当取样体积为 10.0 ml,萃取液体积为 5.0 ml,进样体积为 5 μl 时,6 种目标化合物的方 法检出限为 0.8 μg/L~9 μg/L,测定下限为 3.2 μg/L~36 μg/L,详见附录 A。 正己烷萃取:该方法仅适用于地表水和地下水中 DBP 和 DEHP 的测定。当取样体积为 100 ml,萃取液体积为 2.0 ml,进样体积为 10 μl 时,DBP 和 DEHP 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0.4 μg/L 和 0.3 μg/L,测定下限分别为 1.6 μg/L 和 1.2 μg/L,详见附录 A。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2-04-15 | 实施时间: 2022-11-01
  • HJ 91.2-20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现行
    译:HJ 91.2-2022 Surface Water Environmental Quality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原始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等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手工监测。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2-04-15 | 实施时间: 2022-08-01
  • HJ 1243-2022 土壤和沉积物 20种多溴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现行
    译:HJ 1243-2022 Determination of 20 polybrominated biphenyls in soil and sediment by gas chromatography-high resolution mass spectrometry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多溴联苯的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 2-一溴联苯、3-一溴联苯、2,5-二溴联苯、2,6-二溴联苯、4,4'-二溴联苯、2,4,6-三溴联苯、2,2',4,5'-四溴联苯、2,2',5,5'-四溴联苯、3,3',4,4'-四溴联苯、2,2',4,5,5'-五溴联苯、2,2',4,5',6-五溴联苯、2,2',4,4',5,5'-六溴联苯、2,2',4,4',5,6'-六溴联苯、2,3,3',4,4',5-六溴联苯、3,3',4,4',5,5'-六溴联苯 、 2,2',3,4,4',5,5'- 七溴联苯 、 2,2',3,3',4,4',5,5'- 八溴联苯 、 2,3,3',4,4',5,5',6- 八溴联苯 、2,2',3,3',4,4',5,5',6-九溴联苯、2,2',3,3',4,4',5,5',6,6'-十溴联苯等 20 种多溴联苯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 10.0 g,定容体积为50 μl时,本标准测定的一至十溴代联苯的方法检出限为0.01 μg/kg~ 0.1 μg/kg,测定下限为 0.04 μg/kg~0.4 μg/kg。详见附录 A。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2-04-15 | 实施时间: 2022-11-01
  • HJ 1241-2022 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现行
    译:HJ 1241-2022 Manganese Slag Pollution Contro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2-03-27 | 实施时间: 2022-10-01
  • HJ 831-2022 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 现行
    译:HJ 831-2022 Freshwater Biota Water Quality Benchmark Derivation Technical Guideline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2-03-10 | 实施时间: 2022-03-10
  • HJ 9-2022 生态环境档案著录细则 现行
    译:HJ 9-2022 Eco-environmental archive cataloguing guideline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2-03-09 | 实施时间: 2022-03-15
  • HJ 19-20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现行
    译:HJ 19-2022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Technical Guidelines: Ecological Impact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2-01-15 | 实施时间: 2022-07-01
  • HJ 1228-2021 国家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现行
    译:HJ 1228-2021 National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mission Standards of Atmospheric Pollutants from Mobile Source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订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可行性分析、标准文本结构和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30 | 实施时间: 2022-03-01
  • HJ 1240-202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现行
    译:HJ 1240-202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SO2、NO、CO 的方法检出限均为 1 mg/m3,测定下限均为 4 mg/m3;NO2的方法检出限为 3 mg/m3,测定下限为 12 mg/m3;CO2 的方法检出限为 1 g/m3,测定下限为 4 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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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30 | 实施时间: 2022-06-01
  • HJ 653-2021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现行
    译:HJ 653-202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for continuous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 of ambient air particulate matter (PM10 and PM2.5)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30 | 实施时间: 2022-06-01
  • HJ 1239.3-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3部分 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现行
    译:HJ 1239.3-2021 Heavy-duty vehicle emission remote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3: Communication protocol and data format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传输的协议结构、通信连接、数据包结构与定义、数据单元格式与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的传输。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27 | 实施时间: 2022-07-01
  • HJ 1238-2021 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 现行
    译:HJ 1238-2021 Vehicle emission regular inspection information collection and transmiss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排放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框架、软件功能和数据采集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排放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检验的信息采集传输。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27 | 实施时间: 2022-07-01
  • HJ 1239.1-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 车载终端 现行
    译:HJ 1239.1-2021 Heavy-duty vehicle emission remote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1: Vehicle-mounted terminal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技术要求,包括功能、性能要求、测试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应用在重型车上用于采集、存储和传输车辆 OBD 信息和发动机排放数据的设备装置。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27 | 实施时间: 2022-07-01
  • HJ 1239.2-2021 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 第2部分 企业平台 现行
    译:HJ 1239.2-2021 Heavy-duty vehicle emission remote monitoring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Part 2: Enterprise platform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企业平台的一般要求、企业平台注册、数据流向和功能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企业平台的建设和运行。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27 | 实施时间: 2022-07-01
  • HJ 1237-2021 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 现行
    译:HJ 1237-2021 Motor vehicle emission regular inspection specification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检验系统组成与技术要求、日常运行和维护要求、标准物质、检验技术要求、数据记录及修约、质量保证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开展汽车排放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本标准不适用于机动车环境噪声检验检测。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27 | 实施时间: 202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