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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 25323-2010 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被代替
    译:GB 25323-2010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recycling lead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铅企业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计算原则、计算方法、计算范围及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废铅酸蓄电池、金属态铅废料为原料的再生铅冶炼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F01技术管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11-10 | 实施时间: 2012-03-01
  • GB 25286.8-2010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第8部分:液浸型“k” 被代替
    译:GB 25286.8-2010 Non-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8:Protection by liquid immersion "k"
    适用范围:1.1本部分规定了不同级别采用液浸型“k”作为防止潜在点燃源变为有效点燃源保护的设备的设计、结构、检验和标志的要求。 1.2液浸型“k”可以作为一种单独的防止点燃的保护方式,也可以与GB25286.1列出的其他类型的防点燃保护型式组合使用,根据点燃危险评定为Ⅰ类Ma级和Mb级以及Ⅱ类Ga、Gb、Gc级,Ⅲ类Da、Db、Dc级设备提供保护。 1.3在本部分适用于液浸型保护非电气设备,本部分是对GB25286.1要求的补充。 1.4本部分不适用于电气设备的防点燃保护。对于这些要求,应参考GB 3836.1-2010和GB 3836.6-2005,其中特别要求使用电气非导电保护液体。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11-10 | 实施时间: 2011-09-01
  • GB 25325-2010 铝电解用预焙阳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被代替
    译:GB 25325-2010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for prebaked anode products for aluminium eletrolyzation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电解用预焙阳极(以下简称预焙阳极)企业生产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计算原则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铝电解用预焙阳极企业生产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项目能耗的控制。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F01技术管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11-10 | 实施时间: 2012-03-01
  • GB 25286.3-2010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第3部分:隔爆外壳型“d” 现行
    译:GB 25286.3-2010 Non-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3:Protection by flameproof enclosure "d"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11-10 | 实施时间: 2011-09-01
  • GB 25286.1-2010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第1部分:基本方法和要求 被代替
    译:GB 25286.1-2010 Non-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1:Basic method and requirements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用于气体、蒸气、薄雾与空气,以及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潜在爆炸性环境中非电气设备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大气压力为0.08 MPa~0.11 MPa,环境温度为-20 ℃~+60 ℃的环境。这样的环境条件也可能出现在设备内部。这是由于设备内部工作压力和/或温度的波动会形成自然呼吸,使外部大气吸入设备内部。 不属于上述使用环境的设备,其设计、结构、试验和标志,也可参照本部分。但在此情况下,设备的点燃危险评定、提供的点燃保护、附加试验(如需要)、制造商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应清楚地证实和说明设备与可能遇到的这些条件相适应。 注1: 本部分不包括超出其有效使用范围,如富氧环境的设备的附加标志。 本部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Ⅰ类、Ⅱ类和Ⅲ类所有级别设备的设计和结构。 本部分可由以下专用防燃类型标准加以补充。 注2: 这些标准是: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第2部分:限流外壳型(fr);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第3部分:隔爆外壳型(d);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第5部分:结构安全型(c);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第6部分:控制点燃源型(b);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第7部分:正压型(p);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第8部分:液浸型(k); 用于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Ⅰ类Ma级设备(正在制定中)。 注3: 如果不能避免所有有效点燃源,对Ⅱ类设备来说也可通过GB 25285.1中规定的惰性化、抑制、通风或封闭措施,对Ⅰ类设备来说通过GB 25285.2中规定的稀释、泄放、监控和停机等措施来防止爆炸。这些防止爆炸的措施不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注4: 本部分规定了由设备对爆炸性环境造成点燃危险的控制方法。对正常工作中外壳内部产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11-10 | 实施时间: 2011-09-01
  • GB 25286.5-2010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第5部分:结构安全型“c” 被代替
    译:GB 25286.5-2010 Non-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5:Protection by constructional safety "c"
    适用范围:1.2本部分是GB 25286.1要求的补充,GB 25286.1的规定对结构安全型设备全部适用。 1.3符合本部分相关条款的设备满足以下级别的要求: ——Ⅰ类Mb级设备; ——Ⅱ类Ga或Gb级设备; ——Ⅲ类Da或Db级设备。 注:Ⅰ类Ma级设备的国家标准制定正在进行中。可参考的标准EN50303中规定了有关Ⅰ类M1级(对应本部分Ma级)设备的要求,包括电气和非电气设备的要求。 1.4本部分规定的防点燃保护类型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防点燃保护类型一起使用,满足按照GB 25286.1中的点燃危险评定确定的Ⅰ类Ma级和Mb 级,Ⅱ类Ga级、Gb级或Ⅲ类Da级、Db级设备的要求。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11-10 | 实施时间: 2011-09-01
  • GB 25326-2010 铝及铝合金轧、拉制管、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被代替
    译:GB 25326-2010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rolled or drawn aluminium and aluminium alloy tubes,bar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及铝合金轧、拉制管材和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计算原则、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和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铝及铝合金轧、拉制管材(以下简称轧、拉制管材)和铝及铝合金轧、拉制棒材(以下简称轧、拉制棒材)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考核1),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F01技术管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11-10 | 实施时间: 2012-03-01
  • GB 25286.2-2010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第2部分:限流外壳型 “fr” 现行
    译:GB 25286.2-2010 Non-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2:Protection by flow restricting enclosure"fr"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限流外壳型“fr”的结构和试验要求,并且仅在极少情况下,外壳外部的环境会成为爆炸性环境且存在时间很短。 本部分是GB25286.1要求的补充,GB25286.1的规定对限流外壳型设备全部适用。 符合本部分要求的设备能够满足Ⅱ类Gc级、Ⅲ类Dc级设备的要求。本部分规定的防点燃型式不适于与非Gc、Dc级设备保护类型一起使用。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11-10 | 实施时间: 2011-09-01
  • GB 25324-2010 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被代替
    译:GB 25324-2010 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for cathode carbon block for aluminium eletrolyzation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简称阴极炭块)企业生产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的要求、计算原则、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铝电解用阴极炭块企业生产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项目能耗的控制。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F01技术管理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11-10 | 实施时间: 2012-03-01
  • GB 25286.6-2010 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第6部分:控制点燃源型“b” 被代替
    译:GB 25286.6-2010 Non-electrical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Part 6:Protection by control of ignition source "b"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用于爆炸性环境采用控制点燃源型“b”保护类型设备的设计和制造要求。 本部分为GB25286.1部分的补充。GB25286.1的内容也完全适用于按照本部分规定制造的设备。 符合本部分相关规定的设备同时符合以下类型的要求: ——Ⅰ类Mb级设备,在正常运行以及严酷操作条件下,尤其是矿井内粗暴处理和环境条件改变时,不出现引起点燃的点燃源; ——Ⅱ类Gc或Ⅲ类Dc级设备,在正常运行中不出现引起点燃的点燃源; ——Ⅱ类Gb或Ⅲ类Db级设备,在正常运行以及预期故障情况下,不出现引起点燃的点燃源; ——Ⅱ类Ga或Ⅲ类Da级设备,在正常运行中以及可预见性故障或罕见故障情况下,不出现引起点燃的点燃源。 注:  Ⅰ类Ma级设备的国家标准制定正在进行中。可参考的标准EN 50303中规定了有关Ⅰ类M1级(对应本部分Ma级)设备的要求,包括电气和非电气设备的要求。 此类保护可用于其他在正常运行中存在点燃源的Gc和Dc级设备的制造,例如,不符合GB25286.1的设备。 本部分中规定的防点燃保护类型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其他防点燃保护类型一起使用,按照GB25286.1中的点燃危险评定,对Ⅰ类Mb级,Ⅱ类Ga、Gb、Gc级以及Ⅲ类Da、Db、Dc级设备提供保护。 本部分不适用于: ——没有点燃保护的控制装置; ——电气设备的点燃保护; ——由可燃气体探测器,爆炸性环境探测器,一氧化碳、火灾或烟尘探测器启动的设备停止系统。 注:这是因为本部分只涉及探测和控制设备内将要出现的点燃源,不包括其周围爆炸性环境的探测。 符合本部分相关条款的点燃保护系统不是自主保护系统。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K35防爆电器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10-11-10 | 实施时间: 201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