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B31/T 903-2015 便携式缠绕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废止
    译:DB31/T 903-2015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portable wrapping bottle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缠绕瓶(以下简称“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制造公称工作压力为15~20MPa,公称水容积为0.5~20L,工作温度为-40~60℃,用于盛装空气、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氦气、氮气及此类混合气体、一氧化二氮等的便携式缠绕瓶的定期检验与评定。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9.020试验条件和规程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A80/8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1)上海市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5-06-11 | 实施时间: 201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