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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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冶金
  • DB31/ 667-2012 利用废油加工的工业锅炉、窑炉用生物柴油技术条件 废止
    译:DB31/ 667-2012 The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using biodiesel produced from waste oil in industrial boilers and kiln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利用废油加工的工业锅炉、窑炉用生物柴油(以下简称“生物柴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废油为主要原料,经混合适量添加剂,并经过特定加工工艺而生成的,主要用于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燃料的生物柴油。不适用于各类柴油发动机用生物柴油。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71.100.01化工产品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G85/89其他化工产品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1)上海市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2-10-19 | 实施时间: 201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