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试验
65 农业
77 冶金
  • DB3411/T 0055-2024 《智能家电检测实验室风险评估指南》 现行
    译:DB3411/T 0055-2024 "Guidelines for Risk Assessment of Smart Home Appliance Testing Laboratorie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200事故和灾害控制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24-12-10 | 实施时间: 2024-12-26
  • T/ZJBE 001-2020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 现行
    译:T/ZJBE 001-2020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specifications for electric bicycle riders' helmets
    适用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头盔的术语和定义、形状和规格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主要技术内容:5技术要求5.1结构5.1.1结构组成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应由壳体、缓冲层、佩戴装置等组成;可配置护目镜、遮阳镜、防风围脖、舒适衬垫等配件。5.1.2壳体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壳体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a) 表面应坚固、平滑,边沿应圆钝,不得在使用过程中伤及头部、颈部;b) 涂层应均匀,色泽鲜亮、光洁,无毛刺、裂纹、挂流、沾污、气泡及脱落现象发生;c)突出物应满足以下要求:——内表面可接触头型的部位,不应有超过2mm且半径小于1mm的突出物及尖锐物体;——铆钉应成辐射状,突出部分不应超过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外表面2mm;——外表面不应有超过5mm的外部突出物,但容易脱落的部件不在此限制内,如固定透气孔的装置,固定镜片的装置。5.1.3缓冲层缓冲层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形状、规格尺寸适体,佩戴不移位;b) 内表面不应有长度大于2mm的突出物及尖锐物体;c)应厚度均匀并覆盖试验区。5.1.4舒适衬垫、防风围脖舒适衬垫和防风围脖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舒适衬垫和防风围脖使用的纺织品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应符合GB 18401 中B类的规定;b) 舒适衬垫和防风围脖使用的皮革和毛皮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应符合GB 20400 中B类的规定;c) 不应有刺鼻的异味。5.1.5佩戴装置佩戴装置的部件应永久与佩戴装置或头盔连接,并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如果佩戴装置包括下颌系带,该系带宽度应≥20mm;b)如果佩戴装置有双 D 环、滑动棍等系紧装置,在佩戴装置调节时,为防止系带松脱应保留其足够的调节余量;c) 佩戴扣等快卸装置,打开方法应简单易行,同时必须防止可能产生的误操作,打开机构所用的推杆、按钮或其他部件应是红色或橙色的,只有在有意识操作时才能被打开,如果佩戴装置被设计成通过在某些部件上施加压力打开,那么当以100N±5N的力施加于该部件运动直线方向上时,佩戴扣不应被打开。5.1.6护目镜护目镜应符合GB 811-2010 4.1.6 b)、c)的规定。5.1.7保护区及试验区全盔、3/4盔的保护区及试验区应符合GB 811-2010 4.2.1 A类的规定;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3.200事故和灾害控制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Y10/19钟表、自行车、缝纫机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7-14 | 实施时间: 202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