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试验
65 农业
77 冶金
  • T/DZJN 77-2022 锂离子电池产品碳足迹评价导则 现行
    译:T/DZJN 77-2022 Lithium-ion battery product carbon footprint evaluation guidelines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锂离子电池产品碳足迹核算的术语和定义、原则、范围界定、产品碳足迹评价流程、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产品碳标签评价报告等内容。4 原则5 范围界定6评价流程7核算方法8 评价报告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20.01电池和蓄电池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0/09环境保护综合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2-02-22 | 实施时间: 2022-03-01
  • T/DZJN 55-2021 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现行
    译:T/DZJN 55-2021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4总则4.1评价原则4.1.1一致性原则评价总体结构与GB/T 36132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要求保持一致。4.1.2行业性原则评价要求在GB/T 36132的基础上突出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行业的特征。4.1.3系统性原则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4.2评价指标4.2.1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7个方面,在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要求。基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其他6个方面为具体评价要求,通过评分来判断工厂满足要求的程度。绿色工厂评价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要求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要求不达标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图1绿色工厂评价体系框架4.2.2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企业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基础设施(5.2)20%;——管理体系(5.3)15%;——能源与资源投入(5.4)15%;——产品(5.5)5%;——环境排放(5.6)15%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20.99其他电池和蓄电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0/09环境保护综合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9-30 | 实施时间: 2021-11-01
  • T/DZJN 54-2021 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绿色回收 现行
    译:T/DZJN 54-2021 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for Lithium-ion Batteries Industry: Green Recycling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对于超过使用寿命或产品性能不满足要求的废旧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品电池及边角料、贮存运输销售维修过程中损坏的电池及其零部件、电池包装废物等废旧产品应进行绿色回收。动力锂离子电池企业绿色回收应满足以下总体要求:a)绿色回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包括年度目标、具体指标和实施方案等内容;b)制定绿色回收的管理方针和可量化、可测量、可评价的管理目标;c)制定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绿色回收的管理要求;d)根据需要开展绿色回收人员培训和辅导,增强员工绿色环保意识;定期举办回收企业培训会引导其将可持续发展纳入业务战略;e)建立绿色回收信息化平台或在企业已有的绿色供应链管理平台中加入绿色回收模块;f)应将废旧动力锂离子电池交由有资质的梯次利用企业或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处置。宜与符合《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合作回收。5  设计、采购、生产和物流环节中的绿色回收要求动力锂离子电池设计、采购、生产和物流环节中的绿色回收要求应符合T/DZJN13-2020中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物流中的相关要求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20.01电池和蓄电池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0/09环境保护综合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9-30 | 实施时间: 2021-11-01
  • T/CEEIA 506-2021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现行
    译:T/CEEIA 506-2021 Lithium-ion battery positive electrode material green factory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适用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绿色工厂评价(以下简称“评价”)的原则、方法、指标体系及要求、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绿色工厂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绿色工厂评价(以下简称“评价”)的原则、方法、指标体系及要求、程序等。本标准适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绿色工厂评价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20.01电池和蓄电池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0/09环境保护综合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6-07 | 实施时间: 2021-06-07
  • T/DZJN 26-2021 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现行
    译:T/DZJN 26-2021 Power lithium-ion battery industry 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5.1企业在开展采购时,应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情况下,还应充分考虑环境效益,将对环境的影响和人身健康安全纳入采购要求;优先采购环境友好、节能低耗和易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5.1.1企业采购的原材料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a)优先选用符合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的,具有低能耗、低污染、无毒害、资源利用率高、可回收循环再利用等各种良好性能的材料;b)原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应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c)进口原料中的有害物质限用要求要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5.1.2 企业采购的产品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a)在设计过程中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符合生态设计产品的要求;b)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对人体伤害低甚至无伤害的原材料,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优于相应的排放标准;c)在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低,不会对使用者造成危害,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d)废弃后可以回收、循环利用,能够安全处置;e)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者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适用时);f)产品不应过度包装;g)产品应不被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应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5.1.3 企业采购的服务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a)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小,污染物排放少、不产生有毒有害或者难处理的污染物,对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收集和合理处置等;b)符合节能降耗的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少用资源和能源,对自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20.01电池和蓄电池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0/09环境保护综合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4-08 | 实施时间: 2021-05-01
  • T/DZJN 25-2021 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现行
    译:T/DZJN 25-2021 Green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for the lithium-ion battery industry with a focus on electric mobility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4.1总体要求4.1.1产品绿色设计应理解各相关方的绿色需求和期望。4.1.2产品绿色设计应全面考虑产品从原材料获取,到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回收利用,直至最终处置全过程的绿色属性。4.1.3综合考虑产品的技术性、经济性,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产品的功能、质量、成本、生产效率、资源消耗、环境影响和人体健康与安全要求等多方因素,并在各种因素之间做出平衡,使其总体效果达到最优。4.1.4产品绿色设计应在政策法规、标准和利益相关方要求的框架内实施,在实施绿色设计时应定期了解和分析这些要求的变化。政策法规、标准和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国家和国际法规的限制性要求和责任;b.技术标准和自愿协定;c.市场或消费者的需求、发展趋势和期望;d.社会和投资者的期望等。4.1.5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供应链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有利于促进产品绿色设计的相关信息。4.1.6建立协同优化机制,协同供应链上下游开展产品绿色设计,提高供应链各阶段的绿色化水平。4.2绿色设计通用技术要求4.2.1材料选择设计应慎重选用尚不清楚毒副作用的人工化学物质,必要时,要求供货方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避免或尽量减少使用有毒有害材料 ,不可避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材料时应:1)新(或改进)产品用量比原产品减少;2)用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的限值要求;3)提出进一步改进方案和措施,例如提出替代技术(或材料)的研究计划。应减少同类产品使用材料的种类;提高材料的利用率,以减少材料的使用量、废料产生和排放;必须使用混合材料时,选择相容性好的材料。应优先选用来源丰富和可再生的材料,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稀有材料;优先选用再生材料和再制造件(标准和政策法规禁止的除外)。优先选择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符合绿色供应链要求的供应商。优先选用易于回收、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在需要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制造的零件时,优先选用能够或者容易回收的材料。4.2.2产品结构设计产品应采用轻量化设计。通过轻量化设计,使产品:1)小型化,减小产品体积和质量;2)结构优化,减少材料使用量;3)结构精简,减少产品零部件数量;产品设计应考虑回收利用。通过可拆卸性、再利用性设计,使产品:1)方便报废后拆卸,利于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2)易于清洗、修复、检测和装配,便于产品报废后再利用;3)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20.01电池和蓄电池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0/09环境保护综合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1-04-08 | 实施时间: 2021-05-01
  • T/SZSA 028.3-2020 智慧园区照明技术规范 第3部分:路灯地理位置标识编码规则 现行
    译:T/SZSA 028.3-2020 Smart Park Lighting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Part 3: Street Light Geolocation Identification Encoding Rules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3.1 路灯地理标识位置编码3.2 地理位置标识编码3.3 数字和字符 Numbers and Characters4 路灯地理位置标识编码的结构4.1 户外灯具位置编码4.2 时空位置编码5 编码及说明5.1 参与方位置编码应用标识符5.2 参与方“路灯工程实施商”位置编码5.3 户外灯具标识编码构成5.3.1 国标商品编码5.3.2 灯具类型5.3.3 灯种代号5.3.4 预留位5.3.5 日期编码5.3.6 生产序号5.3.7 经度编码结构说明5.3.8 纬度编码结构说明5.3.9 海拔高度结构说明5.3.10 操作员编号5.3.11 上传时刻(年月日时钟秒)编码结构附录A (资料性) 参与方位置编码结构附录B (资料性) 国标商品编码结构B.1 代码位置序号B.2 计算步骤附录C (资料性) 灯具类型代号附录D (资料性) 灯种代号附录E (资料性) 生产日期的应用标识附录F (规范性) 数字字母型代码字符集本部分规定了道路照明设计及工程实施中路灯地理位置标识编码规则。本部分适用于道路照明设计、工程实施及运营管理部门对现场设备的设计、生产和使用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140.40照明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5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10-20 | 实施时间: 2020-11-20
  • DB37/T 4062-2020 蓄电池工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 现行
    译:DB37/T 4062-2020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20.10原电池和蓄电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20-07-16 | 实施时间: 2020-08-16
  • T/CEEIA 410-2019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交流电动机 现行
    译:T/CEEIA 410-2019 Green Design Product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C Motors
    适用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动机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原则和方法、对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和对产品的评价指标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交流电动机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功率0.12 kW~1 000 kW、符合GB/T 32891.1-2016中IE3及以上能效等级的低压交流电动机(以下简称“低压电动机”); ——功率160 kW~25 000 kW、符合GB 30253-2013、GB 30254-2013、JB/T 12681、JB/T 12682、JB/T 12729中2级及以上能效等级要求的高压交流电动机(以下简称“高压电动机”)。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供给终端用户的产品,也适用于作为设备一部分的产品;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动机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原则和方法、对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和对产品的评价指标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下列交流电动机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功率0.12 kW~1 000 kW、符合GB/T 32891.1-2016中IE3及以上能效等级的低压交流电动机(以下简称“低压电动机”);——功率160 kW~25 000 kW、符合GB 30253-2013、GB 30254-2013、JB/T 12681、JB/T 12682、JB/T 12729中2级及以上能效等级要求的高压交流电动机(以下简称“高压电动机”)。本标准适用于直接供给终端用户的产品,也适用于作为设备一部分的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160.30电动机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0/09环境保护综合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2-30 | 实施时间: 2019-12-30
  • T/CEEIA 379-2019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真空吸尘器 现行
    译:T/CEEIA 379-2019 Green Design Product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Vacuum Cleaner
    适用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干式真空吸尘器的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原则和方法、对组织的要求、评价指标以及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及报告格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家庭和类似场合使用,不需要专业人员操作的电驱动的干式真空吸尘器(以下简称“吸尘器”)。 下列产品不适用于本标准: —湿式吸尘器; —地毯清洗机; —吸尘式地板抛光机; —专门用于清洁衣服或汽车等特殊用途的吸尘器; —工业用吸尘器; —家用自动清洁器具。 本标准中真空吸尘器均称为“产品”;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干式真空吸尘器的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原则和方法、对组织的要求、评价指标以及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及报告格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家庭和类似场合使用,不需要专业人员操作的电驱动的干式真空吸尘器(以下简称“吸尘器”)。下列产品不适用于本标准:—湿式吸尘器;—地毯清洗机;—吸尘式地板抛光机;—专门用于清洁衣服或汽车等特殊用途的吸尘器;—工业用吸尘器;—家用自动清洁器具。本标准中真空吸尘器均称为“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0-23 | 实施时间: 2019-10-23
  • T/CEEIA 377-2019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读写作业台灯 现行
    译:T/CEEIA 377-2019 Green Design Product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ading Desk Lamp
    适用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读写作业台灯的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原则和方法、对组织的要求、评价指标以及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及报告格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家庭、教室和类似场所作为读写照明用的台灯和宣称“护眼”的台灯。 注:本标准中读写作业台灯均称为“产品”;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读写作业台灯的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原则和方法、对组织的要求、评价指标以及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及报告格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家庭、教室和类似场所作为读写照明用的台灯和宣称“护眼”的台灯。注:本标准中读写作业台灯均称为“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140.01电灯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19-10-23 | 实施时间: 2019-10-23
  • T/CEC 134-2017 电能替代项目减排量核定方法 现行
    译:T/CEC 134-2017 Method for assessing the emission reduction of energy substitution projects
    适用范围: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电能替代项目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核定步骤、边界确定、污染物识别和减排量核定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替代化石类能源等电能替代项目所减少的污染物排放量核定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0/09环境保护综合
    发布单位或类别:(CN-TUANTI)团体标准 | 发布时间: 2017-05-15 | 实施时间: 2017-08-01
  • SB/T 10901-2012 废电池分类 现行
    译:SB/T 10901-2012 Classification of used batteries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废电池的分类原则、类别以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生产工序中产生的电池废料废件,使用过程、流通及回收处理领域产生的废电池。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9.220电池和蓄电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00/09环境保护综合
    发布单位或类别:(CN-SB)行业标准-商业 | 发布时间: 2013-01-23 | 实施时间: 201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