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067-2024 法人库数据规范

DB33/T 2067-2024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T 2067-2024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日期
2024-09-30
实施日期
2024-10-30
发布单位/组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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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40.03

CCSA12

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2067—2024

代替DB33/T2067—2017

法人库数据规范

Dataspecificationforintegratedinformationdatabaseoflegalentities

andotherorganizations

2024-09-30发布2024-10-30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2067—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法人信息归集......................................................................2

4.1最大化归集....................................................................2

4.2一数一源......................................................................2

4.3同义项归并....................................................................2

4.4码表归集......................................................................2

4.5明确更新频率..................................................................3

4.6保留历史数据..................................................................3

4.7分级保护......................................................................3

4.8数据质量保证..................................................................3

5法人信息分类......................................................................3

5.1分类原则......................................................................3

5.2分类模式......................................................................4

5.3分类编码规则..................................................................4

5.4分类与代码....................................................................5

6法人库基础数据元.................................................................10

6.1法人库基础数据元描述.........................................................10

6.2法人库基础数据元目录.........................................................10

7法人库数据应用...................................................................82

7.1数据申请.....................................................................82

7.2应用对接.....................................................................82

附录A(规范性)标准代码集.......................................................84

附录B(规范性)指标项描述方法及规则.............................................91

附录C(资料性)法人库数据在“互联网+监管”业务的应用............................93

I

DB33/T2067—202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3/T2067—2017《法人库数据规范》,与DB33/T2067—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

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将“归纳原则”更改为“法人信息归集”,增加了“明确更新频率”“保留历史数据”“数据

分级保护”和“数据质量保证”等要求(见第4章,2017年版的4.1);

b)将“法人库数据框架基本原则”更改为“法人信息分类原则”,增加了“一致性”要求(见

5.1,2017年版的5.1);

c)更改了因机构改革而发生变化的数据提供部门,对多个分类下的数据元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进

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增强数据可用性,实现数据高效共享提供标准化支撑(见6.2,2017年版

的6.3);

d)删除了不再使用、不归集的数据元83项(见6.2,2017年版的6.3);

e)增加了法人库数据应用说明(见第6章);

f)增加了法人库数据对“互联网+监管”应用的支撑说明(见附录C)。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数据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数字浙江技术运营有限公司、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科技大学、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杭州市数据资源管理

局、宁波市数据局、温州市数据局、湖州市数据局、嘉兴市数据局、绍兴市数据局、金华市数据局、衢

州市数据局、舟山市数据局、台州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丽水市数据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纪林、赵程遥、王瑚、施筱玲、俞巍滔、万健、龚清波、王冬茜、赵治栋、

吴国华、任一支、张蕾、吕萌学、邹任芯、孟一丁、张斌、范世育、笪猛霄、杨康、包自毅、张新丰、

周建良、徐振华、张晓玮、杜战、胡瑞玉、黄亮、王沁怡、张晨、吴梦琪、徐逸倩、刘凯、甄理、杜辉、

孙茂阳、谢先龙、叶其蕾、金凯迪、陈一洲、毛蕾、韩建良、顾汶杰、徐李锐、邵建峰、周榜中、毛勇

增、王海斌、李永孟、陈余超、王帅涵、陈马涛、项伟平、吴华锋、王翠言、於玲、张添程。

本标准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DB33/T2067—201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33/T2067—2024

法人库数据规范

1范围

本标准确立了法人综合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应用活动中应遵循的数据标准原则和要求,并规

定了法人信息归集、分类的原则以及法人库数据应用的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对法人信息的梳理、归集分类以及形成法人信息核心数据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659.1世界各国和地区及其行政区划名称代码第1部分:国家和地区代码

GB/T4658学历代码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6512运输方式代码

GB/T8561专业技术职务代码

GB/T9999.1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第1部分:CN

GB/T10114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T12402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T12406表示货币的代码

GB16735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GB/T17986.1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GB/T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32100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GB/T37346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

GA/T16.3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第3部分:机动车使用性质代码

GA/T16.4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第4部分:机动车车辆类型代码

GA/T16.7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第7部分:机动车号牌种类代码

GA/T16.8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第8部分:机动车车身颜色代码

GA329.2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第2部分:机动车登记信息数据结构

GA/T624.3枪支管理信息规范第3部分:枪支型号代码

GA/T624.4枪支管理信息规范第4部分:弹药型号代码

GA/T2000.156公安信息代码第156部分:常用证件代码

GS14工商行政管理基础代码集

HY/T123海域使用分类

1

DB33/T2067—2024

MZ/T012民政业务数据共享与交换编码

TD/T1066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DB33/T2351—2021数字化改革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法人legalentitiesandotherorganizations

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的组织,以及合法成立、具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3.2

法人库integratedinformationdatabaseoflegalentitiesandotherorganizations

是政府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应用标准化手段,以唯一标识,集聚、整合从各个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

门获得的法人的各种相关信息而形成的政府公共数据基础信息库。

注: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依法行使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

织。

3.3

法人登记管理机关theauthorityinchargeoftheregistrationoflegalpersons

本标准中所指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等法人登记机构或

法人批准机关。

3.4

数据提供机构dataproviderinstitutions

承担向法人库提供法人综合信息工作的部门或单位(也称为数源机构)。法人库可由一个或多个数

据提供机构提供信息。

4法人信息归集

4.1最大化归集

尽可能多采集与法人相关的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管、民政、机构编制、税务、海关、金

融监督管理等部门。

4.2一数一源

多源同名数据则以原始产生部门或者其注册登记机关提供的数据为基准,例如:企业法人的社会统

一信用代码采用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数据,事业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采用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数

据。

4.3同义项归并

多源同义异名数据统一命名并归并,例如:企业法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事业单

位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以及社会服务机构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业务范围”应进行

同义归并。

4.4码表归集

2

DB33/T2067—2024

数源机构提供的法人相关信息中如包含代码信息,则提供对应的代码表以供法人库进行数据识别。

4.5明确更新频率

数源机构提供法人相关信息时,明确各类数据的更新频率,如每秒、分、时、天、周、月、季度、

半年、年,不定期,不更新等。

4.6保留历史数据

在对法人库相关信息进行存储时,应考虑数据保留策略,对数据历史版本做好留存。

4.7分级保护

对法人库数据进行分级,并根据分级结果确定共享与开放级别,分级要求、维度、方法以及分级保

护要求按照DB33/T2351—2021要求执行。

4.8数据质量保证

法人相关信息入库前,进行质量核验和审核。

5法人信息分类

5.1分类原则

5.1.1简明性

为快速定位信息资源,法人信息的分类类目层级不宜超过两级,至多不超过三级,法人信息分类类

目名称应具有可辨识性,根据分类类目名称即可大致了解该分类下涵盖的数据范围。

5.1.2唯一性

不同类目的设置不应重复,每一类法人综合信息编码仅对应一个代码,一个代码仅唯一标识一类法

人公共信息。

5.1.3实用性

按照应用需求为主导,保证法人数据分类实用、可操作,以实现法人综合信息采集、管理、服务、

共享为目标,实现法人综合信息的有序管理和开发利用。

5.1.4稳定性

尽可能保持法人库系统以及纳入法人库的数据的相对稳定性,保证法人单位综合信息分类能实现最

大化采集,容纳现有能采集到的各类法人单位综合信息,同时法人数据不会频繁地发生分类的变化。

5.1.5扩展性

数据元编码时宜预留适当空位,或设置收容分类——“其他”,以便适应不断扩充的需要。

5.1.6一致性

在特定的业务场景下对法人信息进行分类时,宜保证在两个或者多个分类的场景下,同一个法人信

息的分类结果一致。

3

DB33/T2067—2024

5.2分类模式

信息分类需要满足各种业务需求对数据组织的要求,并独立于具体的数据模型和数据分布。法人信

息分类还要有利于数据的维护和扩充。

从法人生命周期出发,在形成属性的基本面的基础上,采用面分类法和线分类法相结合的混合分类

法,共形成8个分面。法人信息在不同分面下的分类类目按图1。

图1法人信息分类模式

5.3分类编码规则

法人信息分类采用面分类法和线分类法结合的混合分类法进行分类编码,由三部分组成,从左往右

排:

——第1位代码:1位大写英文字符(A-Z)按顺序编码,表示分面;

——第2位代码:1位大写英文字符(A-Z)按顺序编码,表示一级类目;

——第3、4位代码:2位阿拉伯数字(00-99),在一级类目下分别按顺序编码,表示二级类目,没

有二级类目的分面第4、5位赋码“00”,结构图见图2。

图2法人信息分类编码规则

4

DB33/T2067—2024

5.4分类与代码

5.4.1主体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定义和分

类方式对按照信息所描述的主体进行分类,见表1。

表1主体分类

分面一级分类二级分类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

0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A营利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

02股份有限公司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除以上两类外,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03其他企业法人

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

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

01事业单位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等为国

A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社会组织。

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

02社会团体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

织。

B非营利法人

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

03基金会

为目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提供社会服务,主要利用非

04社会服务机构

国有资产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除以上四类外,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

05其他非营利法人

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

5

DB33/T2067—2024

表1主体分类(续)

分面一级分类二级分类说明

01机关法人依法行使职权,从事国家管理活动的各种国家机关。

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

农村集体经济组

02料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

C特别法人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城镇农村的合作

03

经济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在城市和农村按居民的居住地区建立起来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

04

组织委员会。

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01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A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

02合伙企业

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D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

03

的分支机构

不具有法人资格

04

的专业服务机构

除以上四类外,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

05其他

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规定经工商

01个体工商户

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E其他农村劳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

02农村承包经营户照承包合同承包经营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而由集体使用的土

地或者集体的其他财产的家庭或个人。

5.4.2属性分类

按信息所描述的内容属性类型进行分类,见表2。

表2属性类型分类

分面一级分类二级分类说明

01登记信息法人单位基本登记注册相关的信息。

02存续状态法人单位变更与存续状态相关的信息。

A基本信息

03成员、人员信息法人单位人(成)员组成情况相关的信息。

B04场所信息法人单位登记的各类场所信息相关的信息。

01资本信息与法人单位出资、股权结构、财务报表相关的信息。

资本与资

B与法人单位拥有产权,各类动产不动产基本属性以及权属变动

产02固定资产

情况相关的信息。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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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属性类型分类(续)

分面一级分类二级分类说明

与法人单位拥有产权的各类无形资产基本属性以及权属变动情

资本与资03无形资产

B况相关的信息。

04其他资产与法人单位其他种类资产变化相关的信息。

01许可信息与法人单位获得的各类许可相关的信息。

许可、资质02备案信息与法人单位在政府机关进行的备案相关的信息。

C

与荣誉03资质信息与法人单位取得的各类资质相关的信息。

04荣誉信息与法人单位取得的各类奖励与荣誉相关的信息。

与法人单位各类涉税行为相关的信息,包含缴税、欠税、发票

01涉税信息

等。

纳税、参保02五险一金与法人单位缴纳社保、公积金情况相关的信息。

D

与缴费03商业保险与法人单位参与商业保险相关的信息。

与法人单位享受公共事业服务以及缴纳、拖欠费用行为相关的

04公共支付

信息。

01农、林、牧、渔

02采矿

03制造

电力、热力、燃气

04

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B05建筑

06批发和零售

交通运输、仓储和

07

邮政

08住宿和餐饮

信息传输、软件和

09

信息技术服务

E生产经营法人单位进行对应分类的生产经营活动时产生的信息。

10金融

11房地产

12租赁和商务服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13

水利、环境和公共

14

设施管理

居民服务、修理和

15

其他服务

16教育

17卫生和社会工作

18文化、体育和娱乐

7

DB33/T2067—2024

表2属性类型分类(续)

分面一级分类二级分类说明

公共管理、社会保

19

障和社会组织

E生产经营

20国际组织

21其他经营活动

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处罚

01行政处罚

的相对人所给予的行政法规制裁的信息。

行政机关对管理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采取的

02行政强制

措施的信息。

行政机关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金钱或实

03行政征收

物的行为的信息。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

04行政裁决

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信息。

行政机关依法对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

05行政确认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

F行政执法

政行为信息。

行政机关在特殊情况下,依法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

06行政给付

质有关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信息。

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的监督权限,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是

B07监督检查否遵守法律和行政规定进行监督检查的相关信息。包括各类抽

查检查。

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的权限,对一定范围内的管理相对人或其财

08年检年报

产等依法进行年度检验、年度报告公示的相关信息。

09安全监管信息运用行政力量,对安全进行监督与管制的结果的相关信息。

10其他行政信息除以上分类之外的行政执法信息。

司法机关对审理结束的案件作出裁决的信息,包括案件信息、

01司法案件信息

当事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单位未履行生效裁判信息等。

G司法信息02犯罪档案信息检察机关记录的有犯罪记录的单位的档案信息。

03强制执行信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信息。

04其他司法信息

政府主管部门对信用主体、信用服务机构及信用活动实施监督

01信用监管信息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包括各类信用评级、异常经营名录信

息、严重失信名单信息等。

H信用评价由第三方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商业机构或者其他个人对被评估

02社会评价信息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所承担的能力及其可信程度开展评价的信

息。

03其他信用信息法人单位各类与信用评价相关的信息。

I其他00其他未能包含在以上分类中的法人相关信息。

5.4.3地域分类

8

DB33/T2067—2024

按照信息主体注册地所归属的地域进行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按照GB/T2260执行。

5.4.4行业分类

按照信息主体所归属的行业进行分类,行业分类按照GB/T4754执行。

5.4.5开放属性分类

按照信息面向公众开放的属性进行分类,见表3。

表3信息开放属性分类

分面一级分类二级分类说明

A无条件开放00—非受限开放、禁止开放的公共数据。

(一)涉及个人信息的公共数据经匿名化处理的;(二)涉及商

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