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668-1999 测量用互感器检验装置

DL/T 668-1999 Instrument transformer testing equipment for measuring service

行业标准-电力 中文(简体) 废止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DL/T 668-2017 |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L/T 668-1999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电力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9-08-02
实施日期
1999-10-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电力公司、广东中山东风高压电器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郭金英、徐民、张春晖、严尔衡、何排枝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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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测量用互感器检验装置

DL/T668—1999

Instrumenttransformertestingequipmentformeasuringservic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1999-08-02批准1999-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电压互感器》(GB1207—1997)、《电流互感器》(GB1208—1997)的有关检验内

容,总结目前测量用互感器检验设备的性能与质量问题,并根据测量用互感器在电力系统中使用情况提出

的一些特殊的检验要求进行起草,在内容上与其他相关标准保持一致。

鉴于目前国内还没有测量用互感器检验设备方面统一的产品技术标准或检定规程,因此,本标准在全国

的实施为进行该产品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验收试验提供了技术依据,以适应电能计量技术发展和加强

电力系统计量法制建设的需要。

本标准包括范围、引用标准、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抽样、标志、包装等。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原电力工业部电测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电力公司、广东中山东风高压电器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金英、徐民、张春晖、严尔衡、何排枝。

本标准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用互感器检验装置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抽样、标志、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工作频率为50Hz,用于检验0.05、0.1、0.2(0.2S)和0.5(0.5S)级测量用的单相与三相电

压互感器(额定电压为0.1/3~220kV)和电流互感器(额定电流为0.1~2500A)的检验装置的型式试验、出厂试

验和验收试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应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

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11.1~311.5—1997高压输变电设备绝缘配合高电压试验技术

GB1207—1997电压互感器

GB1208—1997电流互感器

GB6738—1986电测量指示仪表和记录仪表及其附件的安全要求

GB/T15464—1995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50150—19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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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G124—1993电流表、电压表及功率表检定规程

JJG169—1993互感器校验仪检定规程

JJG313—1994测量用电流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314—1994测量用电压互感器检定规程

JJG1023—1991常用电学计量名词术语(试行)

JB/T5356—1991电流互感器试验导则

JB/T5357—1991电压互感器试验导则

JB/T5472—1991仪用电流互感器

JB/T5473—1991仪用电压互感器

ZBY354—1985互感器校验仪技术条件

3术语

3.1测量用互感器检验装置�instrumenttransformertestingequipmentformeasuringservice(以下简称装置)

向被检的测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以下简称被检互感器)供给电压(电流),并检验其测量误差及其他计量

性能的所有设备组合,包括标准互感器、互感器校验仪、二次电压(电流)负荷箱、供电电压互感器、电压

(电流)调节设备,以及互感器的一次和二次回路接线等。

3.2标准互感器�standardinstrumenttransformer

装置中用作计量标准的电压(电流)互感器。

3.3互感器误差比较法�comparisonmethodofinstrumenttransformererror

当被检电压(电流)互感器与标准互感器的额定一次、二次值分别相同时,采用一次绕组并联(串联)接线,

通过比较二次电压(电流)的方式,确定被检互感器误差的方法。电压互感器误差比较方法原理接线见图1。

电流互感器误差比较方法原理接线见图2。

注:对于三相电压互感器或由三只单相电压互感器按Y,y型连接或两只单相电压互感器按V/V型连接所

组成的三相电压互感器组,其原理接线参照相关标准的规定。

3.4装置检验标准�teststandardofthetestingequipment

用于检验装置准确度的测量设备。

3.5装置的输出端�theoutputterminalsofthetestingequipment

连接被检互感器一次绕组的装置的接线端,如图1(图2)中的M、N(S1、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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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电压互感器误差比较法原理接线

图�2电流互感器误差比较法原理接线

3.6装置的最大输出�maximumoutputofthetestingequipment

装置输出端加最大的输出负载时的输出,以kVA为单位。其输出电压(电流)应能达到所连接被检互感器

额定值的120%。输出波形失真度系数应不大于5%。

3.7装置的输入端�inputterminalsofthetestingequipment

连接被检互感器二次绕组的装置接线端,如图1(图2)中的m、n(r1、r2)。

3.8装置的被检电压互感器二次导纳接线端�undertestpotentialtransformersecondaryadmittanceterminals

连接被检电压互感器二次负荷箱的装置接线端,如图1中y1、y2。

3.9装置的测量误差measuringerrorofthetestingequipment

在规定使用条件下,由标准互感器和配套设备等所有组合部件引起的测量误差之和,称为装置的测量误

差,以综合误差表示,包括综合比值差、综合相位差两部分。

3.10准确级�accuracyclass

装置测量准确程度的级别。装置在规定使用条件下的综合误差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4分类

4.1按被检互感器的种类分为:电压互感器检验装置;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包括用于检验特殊用途S级电

流互感器的检验装置);电压和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

4.2按采用交流检验线路的相/线数分为:单相接线检验装置;单相和三相接线检验装置。

4.3按准确级分为:0.01、0.02和0.05级互感器检验装置。

5技术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装置的标准互感器和配套设备应完整齐全。

5.1.2技术文件。装置应提供正确、完整的电气原理图、安装接线图和使用操作说明书。装置标准互感器

及配套使用的供电电压互感器、互感器校验仪、二次负荷箱、测量与监视仪表以及升压、升流器应具有有

效期内的检定证书或测试报告。

5.1.3环境条件:环境温度(10~35)℃;相对湿度小于85%;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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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海拔超过1000m的地区,对标准互感器和互感器校验仪的温升等项指标,订货时提出与制造厂协商

解决。

5.1.4电源。电源频率的变化范围:(50±0.5)Hz;电源波形应为正弦波,其波形失真度系数应不大于5%。

5.2装置输出

5.2.1输出范围。装置的输出电压范围为:被检互感器额定一次电压的20%~120%。输出电流范围为:对

一般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为被检互感器额定电流的5%~120%;对S级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为被检互感器额

定电流的1%~120%。

注:对规定电压因数为1.9倍的被检电压互感器,装置的输出范围在订货时提出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5.2.2输出量程。

a)电压量程(kV):0.12、0.28、0.46、0.72、1.0、7.5、12、27、42、80、132、264。

b)电流量程(A):0.25、0.6、1.2、2.5、5、10、20、50、100、250、600、1200、1800、3000。

注:如果需要其他量程,订货时提出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5.2.3装置提供的二次负荷。

a)电压互感器二次负荷(VA):0.5、1、1.25、2.5、3.75、5、6.25、7.5、10、12.5、15、18.75、20、25、

30、37.5、40、50、60、75、80、100、125、150、200、250、300、400、500、1000。二次负荷的功率因

数为:0.2、0.3、0.5、0.8、1,功率因数小于1为感性(或容性)负荷。

b)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VA):1、1.25、2.5、3.75、5、6、7.5、10、12.5、15、20、25、30、40、

45、50、60、80、100。二次负荷的功率因数为:0.6、0.7、0.8、1,功率因数小于1为感性(或容性)负荷。

5.3装置功能

5.3.1基本功能

a)端子标志检验;

b)电流互感器的退磁试验;

c)电压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测量;

d)单相电压(电流)互感器误差测量;

e)三相接线电压互感器误差测量;

f)互感器的实际二次负荷测量;

g)装置应具有进行数据通信的功能。

5.3.2扩展功能

a)互感器的二次负荷功率因数改变的影响试验;

b)二次负荷箱测量;

c)电流互感器仪表保安电流测量。

注:扩展功能由制造厂根据用户的要求确定。

5.4准确级

5.4.1一般条件。装置应能调节和测量其输出的电压(电流)值和输出电压对称度以及被检互感器二次负荷及

其功率因数,使之符合检验要求。

5.4.2参比条件。

a)环境温度(20±5)℃、相对湿度45%~80%。

b)装置输入电源的频率:对1级互感器校验仪为(50±0.1)Hz;对2和3级互感器校验仪为(50±0.2)Hz。波

形为正弦波,其失真度系数应不大于5%。

c)对三相装置,输出的三相电压不对称度应不大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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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装置在最大输出时,在被检互感器位置由装置产生的电磁场引起的互感器测量误差应不大于被检互感

器误差限值的1/10。

5.4.3装置测量误差。在满足5.4.2的条件下,装置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表1、表2和表3规定的误差限值。

表�1电压互感器检验装置测量误差限

综�合�比�值�差综合相位差

装置测量误差

±%±(′)±mrad

额定电压百分数80~

205080~1202050205080~120

%120

装置0.050.100.0750.054321.20.90.6

准确0.020.040.030.021.20.90.60.40.30.2

级0.010.020.0150.010.60.450.30.20.150.10

表�2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测量误差限

综�合�比�值�差综合相位差

装置测量误差

±%±(′)±mrad

额定电流百分数100~100~

520520520

%120120100~120

装置0.050.100.050.054221.20.60.6

准确0.020.040.020.021.20.60.60.40.20.2

级0.010.020.010.010.60.30.30.20.100.10

表�3S级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测量误差限

综�合�比�值�差综合相位差

装置测量误差

±%±(′)±mrad

额定电流百分数

1520~1201520~1201520~120

%

装置

0.050.150.100.056421.81.20.6

准确

级0.020.060.040.021.81.20.60.60.40.2

5.5测量重复性

当装置对装置检验标准进行不少于6次的重复测量时,其测量结果的标准偏差值应为:在20%~100%额

定一次电压、5%~100%额定一次电流时,不大于1/10装置误差限,对S级电流互感器的检验装置还应在1%

~5%额定一次电流时,不大于1/5装置误差限。

5.6标准互感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5.6.1装置中标准互感器及配套使用的互感器校验仪、电压(电流)调节设备、供电电压互感器、二次电压

(电流)负荷箱,应保证装置测量误差、标准偏差值不超过5.4.3和5.5的规定。标准互感器、互感器校验仪、

被检互感器二次回路阻抗的配置见附录A。

5.6.2标准互感器。

a)标准互感器的准确级一般应与装置的准确级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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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标准互感器的一次和二次电压(电流)回路的测量范围,应与被检互感器相同。其中对S级电流互感器检

验装置,其测量范围应为额定值的1%~120%。

c)标准互感器的升降变差:互感器的电压(电流)上升和下降两次所测误差值之差应不大于其误差限值的

1/5(见附录B)。在检定周期内,标准互感器的误差变化应不大于其误差限值的1/3。

d)标准互感器二次负荷的实际值与检定证书上所标负荷之差应不超过±5%。与检定证书上所标功率因数

之差,折算为二次负荷有功分量和无功分量时应不超过折算值的±3%。

5.6.3互感器校验仪。

a)接入校验仪的标准与被检互感器二次回路的额定工作电压(电流)及其测量范围应与被检互感器相同。

对S级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其测量范围应为额定值的1%~120%。

b)由校验仪所引起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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