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058-2021 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
DB12/T 1058-2021 Lake and River Health Assessment Technical Guidelines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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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历史
-
2021年04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3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160
CCSP58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058—2021
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
GuidelinesforRiverandLakeHealthAssessment
2021-04-30发布2021-08-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1058—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羽成、鲁刚、张振、齐勇、吴涛、李金中、王松庆、李悦、任必穷、刘战友、
常素云、秦继辉、杨洁、罗莎、刘波、齐伟、袁春波、柳玥。
I
DB12/T1058—2021
引言
河湖是地球表面水循环、碳循环、营养物循环和泥沙循环的载体,也是哺育人类文明的摇篮。在大
规模社会经济活动和全球气候变化双重因素的交织作用下,河湖水系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水质污染、形态
结构破坏、水文条件恶化、生境退化、生物多样性受损以及重要或敏感水生生物消失等问题。保护好、
治理好、利用好河湖水系,为子孙后代留下健康的河湖,对流域及区域整体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
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文化传承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以维持河湖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结合天津市河流、湖库的特点与实际,构建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
确定评价方法,对河湖健康评价提供科学技术支撑。根据评价结果,能够厘清河湖健康方面存在的问题
及发展状况,对探索河湖健康恢复与治理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II
DB12/T1058—2021
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河湖健康评估的评估原则、工作流程、评估指标体系、健康等级、河流、湖泊
和水库(简称“湖库”)的评估区域划分、调查监测方法、评估和赋分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辖区范围内的内陆水域中的河流(不包括河口)和湖库(不包括湿地型湖库)
的健康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89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25173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
GB/T31174国民休闲满意度调查与评价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201防洪标准
HJ710.8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
SC/T9102.3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第3部分:淡水
SL532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
SL167水库渔业资源调查规范
SL196水文调查规范
SL219水环境监测规范
SL/T238水资源评价导则
SL278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SL395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SL/Z679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
SL/Z712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河湖健康riverandlakehealth
河湖自然生态状况良好,同时具有可持续的社会服务功能。自然生态状况包括河湖的水文、物理、
水质和生物四个方面,用完整性来表述其良好状况;社会服务功能是指河湖具有可以持续为人类社会提
供服务的能力。
3.2
河湖健康评估riverandlakehealthassessment
1
DB12/T1058—2021
对河湖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服务功能以及他们的相互协调性的综合评估。
3.3
评估指标体系Assessmentindicatorsystem
采用监测仪器对堤防安全信息采集并对其安全状况分析的过程。
3.4
指标赋分值Indicatorvalue
根据河湖健康评估赋分标准计算得到的分值。
3.5
参考状态或预期目标Referencestatusorexpectedgoal
指河湖在未受人类活动干扰情况下的状态或河湖在自然环境下应达到的目标。
3.6
评估基准年Baseyearofassessment
指需要评估的年份,以该年份取得的各项数据为基准进行评估。
4评估原则
4.1科学性原则
所选择的评估指标应清晰的指示河湖健康-环境压力的响应关系,能识别河湖健康状况并揭示受损
成因。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标与有代表性水域及其断面进行评估,能完整描述河湖健康状况。评估应采
用统一、标准化方法开展取样监测,准确反映河湖健康状况随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趋势
4.2适应性原则
应密切结合河湖综合治理的任务需求开展评估,为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支持与建议。应体现普适性与
区域差异性特点,为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河湖健康评估互相参考比较提供支持。应形成兼顾专业与公众
需求的评估成果表述体系,可为奖惩机制、考核问责与社会监督提供支持。
4.3可操作性原则
在评估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和成果。应根据河湖环境条件以及评估指标特点,选择效率高、
成本低的调查监测方法。
5评估工作流程
评估工作流程分为:前期准备、调查监测和报告编制,流程详见图1。
5.1前期准备
开展资料收集与踏勘,根据本技术导则确定健康指标,提出评估指标专项调查监测方案与技术细则,
形成健康评估工作大纲。
5.2调查监测
组织开展健康评估调查与专项监测。
5.3报告编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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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整理分析各评估指标调查监测数据,根据本技术导则计算健康评估指标赋分,评估健康状况,
编制健康评估报告。
图1河湖健康评估工作流程
6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详见表1。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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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层为河湖的健康,是其生态系统状况与社会服务功能状况的综合反映。准则层包括水文水资源
完整性、物理结构完整性、水质水环境完整性、生物完整性和社会服务功能完整性。指标层为具体评估
项目,分为必选指标与备选指标,其中备选指标可根据河流或湖库的实际情况酌情考虑是否选择。
表1河湖健康评估体系表
目准指标层
标则指标类型
层层河流湖泊、水库
水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必选指标
文
水生态水位(水量)满足程度生态水位(水量)满足程度必选指标
资
源流量过程变异程度入湖库流量过程变异程度备选指标
河岸带稳定性湖库岸带稳定性必选指标
物河岸带植被覆盖度湖库岸带植被覆盖度必选指标
理
河岸带人工干扰程度湖库岸带人工干扰程度必选指标
结
构河流连通性湖库连通性备选指标
河道面积萎缩率湖库面积萎缩率备选指标
河
水环境整洁程度水环境整洁程度必选指标
水
湖
质
河流水质状况湖库水体富营养化状况必选指标
水
健
环水功能区达标率水功能区达标率备选指标
境
康入河排污口布局合理程度入湖库排污口布局合理程度备选指标
鱼类保有指数鱼类保有指数必选指标
大型底栖动物生物完整性大型底栖动物生物完整性备选指标
生
大型水生植物覆盖度大型水生植物覆盖度备选指标
物
浮游植物密度浮游植物密度备选指标
水体盐度稳定程度水体盐度稳定程度备选指标
社公众满意度公众满意度必选指标
会
服防洪达标率防洪达标率必选指标
务通航保证率通航保证率备选指标
功
能商业开发程度商业开发程度备选指标
7健康等级标准
河湖健康评估采取分级指标评分法,逐级加权赋分,综合赋分采取百分制,河湖健康等级分为5级:
理想状态、健康、亚健康、不健康和病态,详见表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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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河湖健康评估分级表
等级健康状况赋分范围状态说明治理原则
接近参考状况或预期目标,处于理想的主要以维持、预防、管理和保护等相关
1理想(80,100]
状态措施为主
与参考状况或预期目标有较小差异,仍采用一定的修复、调控以及管理与保护
2健康(60,80]
处于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状况相结合等措施
与参考状况或预期目标有中度差异,需采用保护为主、修复为辅、分段治理的
3亚健康(40,60]
采取一定的治理措施措施
与参考状况或预期目标有较大差异,亟采用生态补水、水质净化、生境改善等
4不健康(20,40]
需治理保护综合治理措施
与参考状况或预期目标有显著差异,已采用替代退化生态系统、水质强化净化
5病态[0,20)
不具备生态支持功能等全面治理措施
8河湖评估区域划分
8.1河流区域划分
8.1.1评估河段
应根据河流水文特征、河床及河滨带形态、水质状况、水生生物特征以及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征的
相同性和差异性将评估河流划分为若干评估河段,具体可按照以下方式划分:
——河道地貌形态变异点,根据河流地貌形态差异性进行分段:按照平面形态分段,即按河型分
类分段,分为顺直型、弯曲型、分汊型、游荡型河段;按照按地区分类,分为山区河流和平
原河流两类河段;
——河流流域水文分区点,如河流上游、中游、下游等;
——水文及水力学状况变异点,如闸坝、支流入汇断面、支流分叉点;
——河岸邻近陆域土地利用状况差异分区点,如城市河段、乡村河段等。
除上述参考方法外,评估河段长度不宜超过20km,且不高于评估河流总长度的1/5,即每个评估河
流划分的评估河段数量不应少于5个。
8.1.2监测河段
根据各个评估指标特点确定监测河段与采样监测方案,监测河段范围采用固定长度方法或河道水面
宽度倍数法确定:
——深弘水深小于5m的河流采用河道水面宽度倍数法确定监测河段长度,其长度为40倍水面宽度;
——深弘水深大于等于5m的河流采用固定长度法,规定长度为1km。
8.1.3监测断面
每个监测河段可设置若干监测断面,水质、河岸带及水生生物评估指标等基于监测断面设置水质监
测点、样方区及生物取样点。监测断面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深弘水深小于5m的河流可根据深弘线设置监测断面;以4倍河宽为间隔在监测河段范围设置
11个监测断面;
——深弘水深大于等于5m的河流,可根据河岸线设置监测断面。沿河岸线按照50m等宽将监测河
段等分为10个单元,其断面作为监测断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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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考察,分析断面设置的合理性,可以根据取样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适当调整断面位置。
8.1.4监测点位
每个评估河段内可根据评估指标与监测断面设置1个或多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可按照以下要求确
定:
——综合考虑代表性、监测便利性和取样监测安全保障等确定多个备选点位,结合现场勘察,最终
确定合适的监测点位;
——不同指标的监测点位可根据河段特点分别选取,一般情况下,各评估指标的监测点位位置应尽
可能保持一致。
8.1.5河流评估区域划分示意图
河流纵向分段:评估河段、监测点位与监测断面设置示意图见图2。
图2河流评估区域划分示意图
8.2湖库区域划分
8.2.1评估区域
湖库区域划分应考察湖库水域的具体情况,根据其整体形态特征、水文分区、水力学差异、水质生
物特征、水功能区划及相邻陆域差异等划分,具体可按照以下方式划分:
——将湖库按照地理位置,分为东、西、南、北4个区域作为评估区域;
——根据湖库水力学状况变异点,将主要的入湖库和出湖库河流或闸坝及其周边影响范围单独划分
为若干个评估区域;
——考察与湖库接壤的陆域,如有较大的聚居区或旅游区,则其影响范围内的湖库区域应单独划分
为一个评估区域;
——考察湖库区域内的水生动植物的分布特征,如某区域内水生动植物与其它区域有较大差异,则
该区域应单独划分为一个评估区域。
8.2.2监测点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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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应设置在各个湖库评估区域的中心位置和评估区域内其它代表性点位,各评估指标的监测
点位位置应尽可能保持一致。
8.2.3湖库评估区域划分示意图
评估区域与监测点位设置示意图见图3。
图3湖库评估区域划分示意图
8.3岸带分区
8.3.1河流岸带分区
将河流横向划分为河道水面及左、右河岸带三部分,其中河岸带指河流水域与陆地相邻生态系统之
间的过渡带,河岸带一般根据植被变化差异进行界定。
当河岸带辨认存在一定困难时,可采用观察地形、土壤结构、沉积物、植被、洪水痕迹和土地利用
方式来确定。如上述方法仍然无法明确界定,则可根据《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河道管理
范围以内除枯水位水域的区域、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向两侧延伸10m的陆向区域”为河岸带。河岸带区域
划分示意图见图4。
图4河岸带区域划分示意图
8.3.2湖库岸带分区
可将湖库岸带分为陆向辐射带、岸坡带和水向辐射带三部分,其中:
——陆向辐射带:范围为湖库岸堤陆向区(包括岸堤)区域,调查范围外延15m;
——岸坡带:现状水位线至岸堤的范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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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向辐射带:现状水边线水向区域,自水边线向水域延伸至有根植物存活的最大水深处,调查
范围为10m或可涉水水深区域。湖库岸带区域划分示意图见图5。
图5湖库岸带区域划分示意图
9健康评估调查监测
9.1健康评估指标调查监测范围
9.1.1河流评估指标调查监测范围
河流健康评估各项指标的调查范围与取样监测位置见表3。
表3河流健康评估指标调查范围与取样监测位置表
目标层准则层河流评估指标调查范围与取样监测位置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河流所在流域
水文
生态水位(水量)满足程度评估河流
水资源
流量过程变异程度评估河流
河岸带稳定性监测断面左右岸坡样方
物
河岸带植被覆盖度监测断面左右岸坡样方
理
河岸带人工干扰程度监测断面左右岸坡样方
结
河流连通性评估河流
河构
河道面积萎缩率评估河流
流水环境整洁程度监测点位
水质河流水质状况监测点位
健水环境水功能区达标率评估河流
入河排污口布局合理程度评估河段
康鱼类保有指数监测断面生物监测样方
生大型底栖动物生物完整性监测断面生物监测样方
大型水生植物覆盖度监测断面生物监测样方
物浮游植物密度监测点位
水体盐度稳定程度监测点位
公众满意度评估河流
社会
服务防洪达标率评估河段
功能通航保证率评估河流
商业开发程度评估河段
9.1.2湖库评估指标调查监测范围
湖库健康评估各项指标的调查范围与取样监测位置见表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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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湖库健康评估指标调查范围与取样监测位置表
目标层准则层河流评估指标调查范围与取样监测位置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湖库所在流域
水文
生态水位(水量)满足程度评估湖库
水资源
入湖库流量过程变异程度评估湖库
湖库岸带稳定性湖库岸带监测样方
物
湖库岸带植被覆盖度湖库岸带监测样方
理
湖库岸带人工干扰程度湖库岸带监测样方
结
湖库连通性入湖库河流河口附近断面
湖构
湖库面积萎缩率评估湖库
库水环境整洁程度监测点位
水质湖库水体富营养化状况监测点位
健水环境水功能区达标率评估湖库
入湖库排污口布局合理程度评估湖库区域
康鱼类保有指数监测样方
生大型底栖动物生物完整性监测样方
大型水生植物覆盖度监测样方
物浮游植物密度监测点位
水体盐度稳定程度监测点位
公众满意度评估湖库
社会
防洪达标率评估湖库区域
服务
功能通航保证率评估湖库
商业开发程度评估湖库区域
9.2健康评估指标调查监测时期及频率
9.2.1水文水资源
水文水资源各项评估指标的调查监测时期及频率应遵循下列原则:
——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应根据河湖所在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数据计算确定评估代表值,评估时期为
基准年全年;
——生态水位(水量)满足程度应根据评估河湖评估基准年月均水位(下泄水量)数据计算,数据
应按照水文站监测的数据确定,评估时期为评估基准年全年;
——河流流量变异程度统计评估统计基准年月均径流量数据,入湖库流量变异程度统计评估基准年
入湖库月均径流量数据。数据均应按照水文站监测的径流数据及天然径流还原数据确定,没有
水文站的应根据有关水文分析计算方法进行估算。评估时期为评估基准年全年。
9.2.2物理结构
物理结构各项评估指标的调查监测时期及频率应遵循下列原则:
——河湖岸带稳定性,宜在基准年冬季地表植物枯萎期间进行调查;
——河湖岸带植被覆盖度,宜在基准年夏季植物生长旺盛期间进行调查;
——河湖岸带人工干扰程度,宜在基准年春秋季气候适宜人类户外活动期间进行调查;
——河湖面积减少状况,可根据评估基准年或近年的水面数据计算确定。
9.2.3水质水环境
水质水环境各项评估指标的调查监测时期及频率应遵循下列原则: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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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体整洁程度应根据汛期和非汛期分别进行调查;
——河流水体水质优劣程度应根据评估河段在评估基准年按月监测,湖库水体富营养化状况应根据
评估湖库区在评估基准年按月监测,监测时期为评估基准年;
——水功能区达标率应根据评估河湖评估基准年水功能区全年水质达标状况确定;
——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合理程度应根据非汛期或枯水期调查数据确定。
9.2.4生物
生物各项评估指标的调查监测时期及频率应遵循下列原则:
——鱼类保有指数、大型底栖生物完整性和浮游植物密度的监测时期应在评估基准年的春夏季,监
测次数应不少于2次;
——大型水生植物覆盖度应在评估基准年夏季植物生长旺盛期间进行调查;
——水体盐度稳定程度应根据评估区段在评估基准年按月监测,监测时期为评估基准年。
9.2.5社会服务功能
社会服务功能各项评估指标的调查监测时期及频率应遵循下列原则:
——公众满意度应根据评估基准年公众调查数据确定,总调查人数不应少于100人;如果评估区域
属于偏远地区,人迹罕见,则可在调查区域附近的人口聚集区向知晓该评估区域的人员进行调
查;
——防洪达标率应根据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评估基准年的统计数据确定,如无相关数据
可自行在评估基准年内进行调查统计;
——通航保证率应根据评估河湖评估基准年日均水位数据计算,数据应按照水文站监测的水位数据
确定,评估时期为评估基准年全年;
——商业开发程度应在基准年春秋季气候适宜人类户外活动期间进行调查。
9.3健康评估专项调查监测
在健康评估的技术准备阶段应开展前期勘察,并开展基本资料的初步调查收集与分析,必要时还需
要开展评估水域所在水生态分区的背景状况调查与监测;在调查监测阶段,应根据河湖评估的工作大纲
与技术细则要求,开展专项调查与监测。
9.3.1健康评估前期勘察
根据健康评估工作方案制定要求,开展目标水域的前期勘察工作,重点勘察河湖及流域地形地貌特
征、水工程建设及管理状况、常规监测站位监测状况、水系连通特征、岸带状况、水环境和水生生物状
况等。
9.3.2健康评估专项调查
根据健康评估各项指标评估要求,系统的调查收集以下方面的历史及现状统计数据:
——图片数据:评估目标水域的流域水系图、地形图、行政区划图、水资源分区图、水功能区划图、
植被类型图和土地利用图等基础信息图片;
——国民经济统计数据:收集整理流域经济社会统计数据,包括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粮食产量、
畜禽养殖、土地利用、废污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方面的统计数据;
——水文及水资源数据:收集水文特征数据,流域历史水文监测系列数据,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统
计数据,水工程设计及管理运行、流域水资源规划、流域防洪规划、流域综合规划等方面的资
料;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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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历史监测数据:收集流域水质监测历史数据(上世纪50-80年代的水质监测数据),包括
水化学特征监测评估数据、水污染监测与评估数据、营养状况监测评估数据等;
——水生生物历史调查监测数据:收集流域生物监测评估数据(历史监测评估数据),包括河湖岸
带陆向范围植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水生植物、底栖动物、鱼类等方面的数据;
——遥感数据:收集流域遥感数据,包括上世纪80年代卫片数据和评估基准年卫片数据,遥感数据
收集重点收集河湖岸带带状况方面及流域植被状况的卫片分析数据。
9.3.3健康评估专项监测
根据健康评估各项指标评估要求,开展水质、岸带状况及水生生物专项监测。要求水质、岸带状况
及水生生物专项监测宜同步开展;专项监测周期不小于一个水文年(或自然年)。
9.3.3.1水质专项监测
河流水质评估、湖库富营养化评估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估应遵循SL395相关规定;水质监测项
目、频次及取样监测分析应遵循SL219相关规定。
9.3.3.2岸带状况专项监测
对于深弘水深小于5m的河流在监测点11个调查断面上下游各延伸5m,在横向从河岸带外延10m,
形成左右岸各一个10m×10m的评估样方区。
对于深弘水深大于5m的河流选择监测点断面、上游10个调查断面中选择3-5个,断面沿河上下游
各延伸5m,在横向河岸带向陆向外延30m,形成10m×30m的监测评估样方区。
湖库岸带植被覆盖度监测湖滨带陆向区域10m×15m的样方;湖库岸带稳定性监测范围为湖岸区,
监测宽度为10m,长度根据岸带特征确定。
9.3.3.3河流水生生物专项监测
对于深弘水深小于5m的河流在监测点位的11个调查断面设置深弘、深弘与左右水边中间位置设置
3个取样点,随机选择其中的1个取样点进行取样。
对于深弘水深大于5m的河流选择监测点断面、上游10个监测断面中选择3-5个断面设置深弘、深
弘与左右水边中间位置设置3个取样点,随机选择其中的1个取样点进行取样。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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