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试验
65 农业
77 冶金
  • GB 9706.275-2022 医用电气设备 第2-75部分:光动力治疗和光动力诊断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即将实施
    译:GB 9706.275-2022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75: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photodynamic therapy and photodynamic diagnosis equipment
    适用范围:GB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本文件适用于光动力治疗和光动力诊断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如果某一章或条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该章或条的标题和内容将明确说明这一点。否则,本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除通用标准的7.2.13和8.4.1外,本文件范围内的具体要求不包括ME设备或ME系统预期生理功能的内在危险(源)。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01医疗设备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0医用光学仪器设备与内窥镜
    发布单位或类别:(CN-GB)国家标准 | 发布时间: 2022-12-29 | 实施时间: 2026-01-01
  • YY 9706.241-2020 医用电气设备 第2-41部分: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现行
    译:YY 9706.241-2020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41: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basic safety and essential performance of surgical luminaires and luminaires for diagnosis
    适用范围:GB 9706的本部分规定了ME设备和ME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和医用电气系统(以下简称ME设备和ME系统)。 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 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 除7.2.13和8.4.1外,本部分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危险(源)在本部分中没有具体要求。 替换: 本部分适用于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以下简称ME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本部分不适用于 ——头灯; ——GB 9706.19涉及的内窥镜、腹腔镜及其光源; ——YY/T 1120涉及的牙科用照明灯; ——GB 7000.201和GB 7000.204涉及的通用灯具; ——治疗用灯; ——具有特殊用途的专用光源,如皮肤病诊断用紫外光、眼科裂隙灯、手术显微镜灯及手术导航系统用灯; ——与手术器械连接的灯; ——GB 7000.2涉及的应急照明灯。 注: 见通用标准的4.2。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01医疗设备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0医用光学仪器设备与内窥镜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20-09-27 | 实施时间: 2023-05-01
  • YY 0627-2008 医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 被代替
    译:YY 0627-2008 Medical electrical equipment—Part 2-41: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surgical luminaries and luminaries for diagnosis
    适用范围:本专用标准详述了在2.101~2.105中所定义的手术无影灯和诊断用照明灯(以下简称:设备)的要求。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11.040.01医疗设备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C40医用光学仪器设备与内窥镜
    发布单位或类别:(CN-YY)行业标准-医药 | 发布时间: 2008-04-25 | 实施时间: 2009-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