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分类(ICS)
19 试验
25 机械制造
29 电气工程
31 电子学
37 成像技术
45 铁路工程
61 服装工业
65 农业
67 食品技术
71 化工技术
77 冶金
79 木材技术
85 造纸技术
93 土木工程
95 军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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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HJ 1218-2021 EIA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of River Basin Comprehensive Planning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原则、工作程序、重点内容、主要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务院有关部门、流域管理机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流域综合规划(含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流域专业规划或专项规划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08 | 实施时间: 2022-03-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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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HJ 1240-202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SO2、NO、CO 的方法检出限均为 1 mg/m3,测定下限均为 4 mg/m3;NO2的方法检出限为 3 mg/m3,测定下限为 12 mg/m3;CO2 的方法检出限为 1 g/m3,测定下限为 4 g/m3。【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暂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30 | 实施时间: 2022-06-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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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HJ 1228-2021 National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mission Standards of Atmospheric Pollutants from Mobile Sources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订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可行性分析、标准文本结构和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30 | 实施时间: 2022-03-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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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HJ 1157-2021 Environmental radiation dose rate measure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 ? 辐射剂量率测量的原则和技术要求,包括测量目的和要求、测量实施、测量记录和报告、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源外围环境监测以及应急监测中环境 ? 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的测量,其他环境 ? 辐射剂量率测量可参照执行。【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03-19 | 实施时间: 2021-05-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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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HJ 1195-202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气态制冷剂中三氟甲烷(HFC-23)、二氟甲烷(HFC-32)、五氟乙烷(HFC-125)、1,1,1-三氟乙烷(HFC-143a)、二氯二氟甲烷(CFC-12)、一氯二氟甲烷(HCFC-22)、1,1,1,2-四氟乙烷(HFC-134a)、1,1-二氟乙烷(HFC-152a)、1-氯-1,2,2,2-四氟乙烷(HCFC-124)和 1-氯-1,1-二氟乙烷 (HCFC-142b)等 10 种卤代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气态制冷剂中 HFC-23、HFC-32、HFC-125、HFC-143a、CFC-12、HCFC-22、HFC-134a、HFC-152a、HCFC-124 和 HCFC-142b 体积分数的测定,不适用于上述化合物纯度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 20.0 μl,10 种卤代烃的方法检出限为 0.08%~0.09%;测定下限为 0.32%~0.36%。详见附录 A。【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暂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0-09 | 实施时间: 2022-10-09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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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HJ 1211-2021 Solid waste: Determination of inorganic elements by wavelength-dispersive X-ray fluorescence spectroscopy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中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烟尘、尾矿废石和冶炼炉渣等类别 16 种无机元素和 7 种氧化物的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中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烟尘、尾矿废石和冶炼炉渣等类别 16 种无机元素和 7 种氧化物的测定,包括砷(As)、钡(Ba)、氯(Cl)、钴(Co)、铬(Cr)、铜(Cu)、锰(Mn)、镍(Ni)、磷(P)、铅(Pb)、硫(S)、锶(Sr)、钛(Ti)、钒(V)、锌(Zn)、锆(Zr)、二氧化硅(SiO2)、三氧化二铝(Al2O3)、三氧化二铁(Fe2O3)、氧化钾(K2O)、氧化钠(Na2O)、氧化钙(CaO)、氧化镁(MgO)。 本标准采用熔融玻璃片法或粉末压片法制备固体废物试样。熔融玻璃片法适用于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烟尘、尾矿废石、冶炼炉渣等固体废物试样制备,但不适用于测定其中氯(Cl)元素的含量;粉末压片法适用于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烟尘等固体废物试样制备。 采用熔融玻璃片法制备并测定 15 种无机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 5 mg/kg~70 mg/kg,测定下限为20 mg/kg~280 mg/kg;7 种氧化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0.01%~0.03%,测定下限为 0.04%~0.12%。采用粉末压片法制备并测定16种无机元素的方法检出限为2 mg/kg~30 mg/kg,测定下限为8 mg/kg~120 mg/kg; 7 种氧化物的方法检出限为 0.01%~0.03%,测定下限为 0.04%~0.12%。详见附录 A。【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1-18 | 实施时间: 2022-03-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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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HJ 131-2021 Planning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Industrial Parks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任务、重点内容、工作程序、主要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其他类型园区可参照执行。【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09-08 | 实施时间: 2021-12-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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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HJ 1196-2021 Industrial cleaning agents HCFC-141b, CFC-113, TCA and CTC determination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工业清洗剂中 1,1-二氯-1-氟乙烷(HCFC-141b)、1,1,2-三氯-1,2,2-三氟乙烷(CFC-113)、1,1,1-三氯乙烷(TCA)和四氯化碳(CTC)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清洗剂中 HCFC-141b、CFC-113、TCA 和 CTC 质量分数的测定,不适用于上述化合物纯度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 0.5 g 时,本标准测定 HCFC-141b、CFC-113、TCA 和 CTC 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0.5%、0.5%、0.4%和 0.5%,测定下限分别为 2.0%、2.0%、1.6%和 2.0%。【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暂无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0-09 | 实施时间: 2022-10-09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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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HJ 1188-2021 Radiation protection and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nuclear medicine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利用放射性药物开展临床核医学诊疗、实验研究以及放射性药物制备活动中的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核医学工作场所的设计、建设及开展核医学相关活动的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09-06 | 实施时间: 2021-11-01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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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HJ 653-2021 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testing methods for continuous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 of ambient air particulate matter (PM10 and PM2.5)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 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01.040.13环保、保健和安全 (词汇)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环境保护发布单位或类别:(CN-HJ)行业标准-环保 | 发布时间: 2021-12-30 | 实施时间: 2022-06-01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