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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译:DB31/ 267-2015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燃料中含硫量和灰分含量的限值要求、试验方法和采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进口、批发、销售并使用于本市范围内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等燃烧设备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和燃油。 其他固体或液体燃料中硫含量限值、灰分限值,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采用脱硫装置,并稳定达到本市规定排放限值的电站锅炉。【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27.060燃烧器、锅炉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Z60/79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单位或类别:(CN-DB31)上海市地方标准 | 发布时间: 2015-10-12 | 实施时间: 2016-01-01收藏